金泰亨在把髒碗筷都收進洗碗機裡,宋允雪在他旁邊洗草莓。果然還是喜歡吃這種方便的水果。
“張嘴。”她貼心地去掉莖葉,将幹淨草莓放到他嘴邊。金泰亨一口吃掉,邊按開關邊說:“特别甜。”
“鍋不能一起放進去嗎,”宋允雪不太理解,看着金泰亨回到水槽邊拿起鍋刷,“洗碗機應該夠大?”
“兩個鍋都放進去有點費勁,刷刷不是更快嗎?”
宋允雪沒作聲。她之前一個人在這吃飯時,連一個沙拉碗都不想洗的。金泰亨仿佛知道她的想法,笑眯眯說:“我們允雪可是公主,不洗就不洗。洗碗機不是白買的,不是嗎?”
“算哪門子公主,”她又塞了個草莓進他嘴裡,“現在不還得靠王子V接濟嗎?”
金泰亨無聲地笑着,如果不是這樣,允雪也不會住到這裡。她之前住的酒店,可是稱得上豪華的啊。“允雪……你和家裡的關系,有緩和嗎?”他有些小心地問。
“一直那樣。”宋允雪滿不在乎地說,“也許還不知道我到韓國了呢。”
金泰亨沒再問下去。他能感覺到允雪家裡并不普通,現在她雖然沒有正經工作,可也不是要男朋友補貼的人。他的允雪比他想象的還要更有才能,在美術館時,他本來以為她是個美術生,可她最近投入的事業,是寫劇本。對了,允雪唱歌也很好聽,雖然她沒怎麼在他面前真正唱過。
“待會我們一起唱歌吧!”金泰亨突然提議,“一樓有套卡拉OK系統。”
感受到泰亨的興奮,宋允雪心一軟,應下來。劇本的問題過兩天再解決也不遲,難得泰亨沒有行程。于是,他們從廚房出來,向宋允雪很少去的一樓的另一邊移動。
這時一樓已經沒有其他人了。客廳裡,金泰亨不太熟練地打開系統,随便點了首防彈的歌。宋允雪耳朵一動:“我聽過。”
“若是為了你,即便痛苦,我也可以佯裝堅強……”金泰亨舉起話筒唱了一句,“Fake Love呢。”
“我對這首印象深刻。”宋允雪盯着電視屏幕,她還未看過這首歌的MV。金泰亨突然忘情地唱起來,直到唱完整首。宋允雪很給面子地拍手,他這會反倒有些不好意思。
“我想聽你唱,親愛的。”金泰亨把一直擱在桌上的那支麥給她,露出一點撒嬌的表情。
宋允雪吃他這套,她爽快接過話筒,起身到點歌台。她選的是一首經典的Bossanova,“The Girl From Ipanema”。甫一開口,金泰亨就坐直了。
她身體幾乎不動,隻有頭微微晃動。可從她身上流出來的聲調,卻顯得那麼松弛、慵懶,像一隻剛醒來的貓。她唱得漫不經心,卻又柔情蜜意,一時是歌詞裡直直走向大海的女孩,一時又成為那個不得訴衷腸的男人。她音色的底色是清亮的,但唱腔為她聲音添上一絲朦胧和幾分厚重,像一塊起了霧的玻璃。
金泰亨很快舉起手機打開錄像。宋允雪一無所覺,仍在唱着。他看着手機裡她隻穿着寬松T恤和短褲的背影,覺得她比他們第一次相遇跳起舞那時還要美。他還是錯估了,宋允雪比他預想的還會唱歌。
直到最後幾句,宋允雪才發現他在錄像。她一邊唱着“but she doesn't see”,一邊俏皮地走過來,金泰亨發出笑聲。兩個人最後倒在沙發上,手機落在一旁。
“怎麼這麼會唱?”金泰亨抱着她,在她身上蹭來蹭去,“是天生singer嗎?”
“怎麼可能,”她像摸小狗一樣撸他那頭卷過的發,“大學那幾年練過不少呢。”
“允雪連這項才能都不告訴我,”金泰亨佯裝委屈,“我不是你的男朋友嗎?好像跟你還比不上大學同學熟。”
宋允雪眨眨眼。“很久沒有唱歌了,”這是實話,“多虧泰亨,否則我以為都忘了怎樣去唱呢。”
“要是你能feat我的專輯多好。”金泰亨雙目放空,喃喃道。這大概是沒可能的事,先撇開她是他女朋友這點不談,公司也不會允許一個沒有任何名氣、也不是歌手的人來參與他的solo。他隻能制作一點自己私藏的歌,來滿足這個心願。
這麼一想,他沒了唱歌的心思,把宋允雪拉回房間,要她陪他作曲。整整兩個小時,金泰亨都坐在房間裡的電子琴前,一直嘗試着和弦,時不時開聲哼兩句。
宋允雪确實陪着他,她很放松也很安靜,沒有在他作曲過程中發表任何意見。他之前的作曲風格還是偏r&b一些,不過這回爵士味很濃,也許是剛聽完bossanova吧。其餘起碼一半時間,她走神了,在想她的劇本。
“大概能定下旋律。”金泰亨突然說道,收起放在琴鍵上的手,拿起手機,“啊,珍哥給我打了電話。”他回撥過去,很久才有人聽。
說完電話,他對躺在沙發裡的宋允雪說:“珍哥說今天人多,他打算晚上做飯呢。現在已經開始——我們允雪?困了嗎?”他挑起眉。
宋允雪控制不住地打了個哈欠。“沒關系,”這會的金泰亨顯得很溫柔,“睡一會。珍哥說可以等飯好時再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