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琴眼神閃爍了一下,卻是道:
“倒也沒有,不過……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你從小沒在我們身邊享過福,若是将來許氏倒了,負債了,也沒道理讓你替我們一起扛。所以我才想說,若是你有想要結婚的對象,不管對方條件怎麼樣,在我跟你爸還有能力的時候,先把你嫁出去,這樣以後負債的事,也不會落到你頭上。”
薛琴說得誠懇,我也知道她心裡真的是這樣想的,也算是明白了她跟許耀全為何不讓我插手家中的事務。
雖然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子女原則上均無需對父母的負債承擔清償責任,父母所負的債務不需要子女來償還。
但一旦子女接手家中的生意,就當做子女自願加入債權人與父母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中,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債權人可以要求子女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内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所以,薛琴他們不讓我管家裡的事是好的,這樣也避免了日後的糾紛。
可是,我畢竟是他們的女兒,雖然我從小就沒有享受過身為許氏集團繼承人應該享有的權利,但是我也擁有常人所沒有的财務自由。
從小,我就不用為錢的事操心,隻知道隻要是自己想要的,父母都可以為自己弄到。
光這樣,就不知道超越多少人了。
離開小區的我心情有些沉重,不知怎的,就想到了付遠舟。
付遠舟如今公司發展得不錯,而且正是上升階段,如果他可以……
不,也不行,許氏集團地産産業要補的窟窿太大了,不是他這樣一家小公司能夠承擔的。
除非……跟他身後的付氏集團聯合,這樣或許能有一線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