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願意結婚,願意結婚的人中願意生育的也不多,很多結婚的年輕人收入也十分有限,認為自己無法給小孩足夠質量的生活。
一開始聯邦參考古地球各個國家的政策,允許未婚生育、給養育小孩兒的一方發放補貼,給已婚夫婦放婚假,生育補貼……
但是效果都不是很好,後來經過民意調查發現很多古地球的相關政策與生育代價的承受方女性的利益保證都做的不到位。
考慮到倫理等問題,不能簡單的從精子庫和卵子庫中進行匹配繁衍人類。
後來,聯邦提出了一個極其大膽但又看起來似乎可行的政策。
所有在婚姻狀态中夫妻可以選擇是否願意參與政府繁育計劃,願意參與繁育計劃的夫妻可以獲得20萬裡納的政府補貼,前6年每年發放3萬,最後一年發放2萬。
如果兩人在臨終前都繼續在這段婚姻中,沒有反悔,那麼政府将會安排在合适的時候将兩人繁育兩人的後代,兩人的遺産将由政府收取一定費用保管後由其後代繼承。
如果兩人沒有遺産或遺産不足,則由政府在小孩成年後提供一定的生活經費。
政府的相關經費一方面有些逝世的夫妻繁育的子女繼承時候需要繳稅,一些家資豐厚的家庭稅費會用于這項計劃工程,此外這個項目不定期會開放社會資金募集。
一些企業為了免稅以及一些贊成這一計劃的民衆的捐款也會成為項目經費。
一開始雖然民衆讨論聲衆多,但有意願參與的夫妻數量非常多,政府制定計劃之初就提出了對夫妻雙方身體狀況的要求,這20萬裡納可沒那麼容易拿。
後面随着人口的持續下降,政府進一步降低了要求,但發現這樣不行,這樣下去可能這些精細胞和卵細胞可能都活不過它們的母體,如果提前孕育胎兒又會帶來極大的人倫風險。
于是政府隻好進一步改進,直接達标的發放20萬裡納,如果隻能基本達标的可以選擇一年後再次進行檢測,或直接接受聯邦的相關訓練,達到标準後捐獻精細胞和卵細胞領取18萬裡納,也就是最後一年沒有那2萬裡納。
到新曆1088年,這個計劃實行了近百年,柯同是去年成年的繁育計劃的孩子。
如同大多數繁育計劃的朋友一樣,柯同的父母沒有留下遺産獲得的是政府提供的生活經費。
因為個人的消費習慣比較健康,現在柯同偶爾能買買便宜的實體産品打打牙祭。
“唐家小賣部”剛出現的時候柯同就留意到了,有意無意的,他在為幾年後自己畢業的生活做準備。
現在住在學校裡生活成本還比較低,每年寒暑假的兼職賺的錢可以覆蓋掉自己一年的學雜費和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