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林予便離開了。這個她生活了好幾年的小村莊,除了蘇念以外,竟然沒有任何值得她留戀的。
但她也沒有和媽媽一起生活。
她的媽媽,這個已經活了半輩子卻好似都在依附别人的女人,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大概就是和一個女人在一起,而她的勇氣似乎在被家人發現後,哪怕是斷絕關系也要維護她的愛情時,就被消耗殆盡。而她用盡所有力氣等來的,不過是對方簡單的一句分手,她傷心不已,她氣憤,也不甘,于是也選擇匆匆結婚,想換回對方的一點在意,但沒有。或許是此刻開始,她慢慢嘗到了命運帶給她的苦頭,她不再選擇反抗,逆來順受的過着。她不喜歡小孩,可世俗要求她去生一個小孩,那便生吧,順着命運走,總該沒錯。可讓她沒想到的是,在過了這麼多年之後,那個女人居然聯系上了她,她沒有忘記自己,也仍然惦念她。林予媽媽覺得那消失已久名為愛情的東西,好像又回來了。她經曆兩次婚姻,受盡生活的磋磨,容顔早已不似當年,可對面的人依舊優雅光彩。她悲從中來,想到過去,又想到現在,想到她已經多年未聯系過的家,她想,她原本,也應當這樣,優雅體面的老去。既然命運兜兜轉轉,又再次回到了原點,那不妨修正之前走錯的岔路,堅持自己最初的選擇,所以哪怕在知道對方并沒有離婚,而自己隻能做見不得光的秘密情人時,她也毫不猶豫的同意了。她想,她這一生,唯一的渴求不過是一段美好的愛情,一個相伴終生的愛人,但她的前半生過的太痛苦,她的愛情不被認可,她的婚姻依舊遭人口舌,她沒有體會到一絲的幸福,所幸,最差也不過這樣了。但她放不下林予,她無法就這樣抛棄這個和她相依為命了十幾年的孩子,哪怕她并不愛她。
林予和她的媽媽要了一筆錢,那是老光棍死後留下來的财産,這筆錢剛好可以支撐到她讀完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