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單薄麻衣的男孩兒赤腳漂浮在艾爾菲斯床前,塞缪爾抱着臂膀,如墨黑眸中倒映的是被瑩潤白光包圍的小少年。
男孩兒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還未接觸過魔法,甚至根本不信魔法的存在都能靠體質吸引來這麼多光明元素,甚至可以說頗得元素喜愛,真是……
可惜,生在這種地方,難有接觸魔法的機會——也不知道該說這小崽子是幸運,還是不幸。
無法被納入體内,隻能在艾爾菲斯周身磨蹭的光明元素太多,在黑暗中略微刺眼,塞缪爾動了下手指,黑暗凝聚在少年身邊,驅逐了僅他一人可見的光芒。
黑暗完全不會對塞缪爾的夜視造成阻礙,回憶起溫斯特睡前的對話,他略帶疑惑地看着艾爾菲斯稚嫩無害的睡顔——
一個長于山野,長年被那個老牧師洗腦的小崽子,不敬神明也就罷了,居然能說出這般通透的話?
加上成熟的處事态度,以及看似擅于交際,實則冷漠淡然、與這片土地格格不入的出挑氣質,塞缪爾怎麼看艾爾菲斯都不是個正常小孩兒。
快速把記憶中選擇重生的神明在腦子裡過了一遍——像小崽子這樣濫好心、脾氣好還不蠢,讓他看着不那麼煩的,好像還真沒有。
而且那些家夥隻會挑有利于變強的地方重生,絕不會來這小破地方。
有趣,若是在神隕時代之前遇到,說不準他會撿回去養着玩兒了。
長發及肩的小孩兒冷着臉,他幾乎确定這小崽子不正常,卻一時想不出原因……也不急,再觀察幾年好了。
不過……如果他想再繼續了解這小崽子,或者想繼續留在這個沒有威脅的環境好好長大,就不能憑借夢境向失憶的自己逐步開封記憶了,再這樣下去,‘溫斯特’都要因為害怕傷害到他的好哥哥而跑路了。
塞缪爾可不想讓這具身體四處折騰,連飯都吃不飽,他又不能長時間出來。
反正就算徹底蘇醒也無急事可做,就讓‘溫斯特’再長幾年,到了不易受驚的年齡,他再繼續開封記憶好了。
塞缪爾正做着決定,倏地煩躁皺眉——頭痛。
不過才醒一會兒,這廢物體魄就受不住萬年的記憶,開始排斥完整意識了。
不出意外的話,他會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會再出現了。
小孩兒又想到了什麼,臉上盡是不爽,伸手扯了扯沉睡的艾爾菲斯的臉頰以做報複。
如果讓曾經被塞缪爾赤手空拳打成肉餅的魔龍看到這場報複,準會氣活過來!
塞缪爾的不爽源于他接收到的新記憶。
洗衣燒火做飯也就罷了,他也不是受了恩惠還白吃白住占人便宜的性子(打架搶劫靠實力說話的事情除外),而且自己也不再是無需進食的神明之軀了,學點生存技能也行。
但是做竹編草編、曬幹貨、菜地澆水捉蟲拔野草、漿果園攆鳥,還打掃肮髒的兔圈???
他都不知道自己還有這等耐心!
問題是做這些事賺那麼點錢币,還不是給自己用的,‘溫斯特’可是一心想着全部存着給哥哥買好東西!
這種如此看重某個人的感覺,讓曾經看誰都煩、無聊了甯願打架睡覺的塞缪爾極度不适應——若不是确定了這具身體是在母體死亡後他才占據了地盤,塞缪爾都要懷疑這個滿心隻有哥哥的人是另一個靈魂了。
然而塞缪爾性格再冷血霸道,也不至于對小恩人做什麼,頂多就捏捏别人臉頰,然後吞下這口氣,憋屈地回去沉睡了——小崽子,我們來日方長。
艾爾菲斯被施了點手段,被扯了臉頰也沒感覺,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很榮幸的成為第一個讓脾氣不好的黑暗神感到不爽卻暫時束手無策的人。
翌日醒來,艾爾菲斯照舊神清氣爽,精神飽滿,溫斯特正與他相反。
小孩兒頭疼欲裂,但并不想告訴哥哥惹他擔心,他昨晚一夜無夢,雖然身體不舒服,心裡倒是松了口氣。
艾爾菲斯看出了小孩兒臉色不好,走路都有些不穩,一逼問才知道是頭疼,也沒其它症狀,艾爾菲斯便當作溫斯特這段時間壓力大,沒休息好。
這下可撥動了艾爾菲斯的某根神經——他當初不就是因為沒休息好才猝死的嗎!
少年不容拒絕地将小孩兒留在屋子裡休息,這兩天什麼都不許做,隻管吃睡,無聊了就看看書。
自那日起,溫斯特再也沒有做過噩夢,之前升起的要離開利塞鎮,以免哥哥會遭受厄運的想法也逐漸消失。
大概是哥哥說的那樣吧,他越害怕什麼事,就越會夢見它們。
那天晚上得知哥哥不會害怕惡魔之後,他壓力小了一些,便沒再夢見那些奇怪的事情了。
轉眼就過了兩人相識的第二個冬天,溫斯特身高抽條明顯,幸好艾爾菲斯也處于長個兒的年齡,所以他始終比小孩兒高一頭。
溫斯特的頭發一直留着,如今已經可以和艾爾菲斯一樣束起來了。
男孩子用布條紮起深琥珀色的長發,穿着一身簡單的灰白上衣、棕色長褲和能裹住小腿的靴子,腰間别着一把匕首。
簡樸的打扮也不會讓他變得泯然衆人,隻因他長相亮眼,但沒人會以‘可愛’來形容他,雖年齡不大,小臉的線條卻有幾分攻擊性的俊郎。
溫斯特的面色一如既往的有些沉,小小年紀便有了些不可招惹的氣勢。
與他共騎一馬的艾爾菲斯跟溫斯特差不多打扮,旁人看到他倆,又一次在心裡感歎卡文牧師可真會撿孩子,兩個小孩兒不但聰明懂事,長相也俊俏。
這是艾爾菲斯養孩子的第二個夏天。
今日,包括他們倆和威爾大叔之内的八個人要進城一趟。
艾爾菲斯主要是過去核對賬目,順便看看生意上有沒有麻煩。
其他青壯年男人都是商隊的成員,背上背着大刀,甭管會不會耍,一隊人看起來威懾力是有了的,一般的劫匪不會撞上來。
至于混進隊裡的溫斯特……其實不是來幫忙的,是艾爾菲斯想帶他家乖孩子進城逛逛。
溫斯特坐在前面,從哥哥手中拿過了缰繩,“你抓着我,我來駕馬。”繩子粗糙,會摩疼哥哥的手。
艾爾菲斯隻當小孩兒圖新鮮圖刺激,喜歡策馬奔騰的感覺,無所謂地松開了繩子,他相信溫斯特的騎術水平。
既艾爾菲斯參與進拉斐城的飲食行業已經過去了四年,加上特産店售賣的那些便于遠程輸送的貨物,吸引來了不少外地人過來吃喝或者進貨。
為了吸引一波又一波的外地人過來給他們薅羊毛,艾爾菲斯不得不注重拉斐城的整體吸引力。
受限于資源和技術水平,艾爾菲斯也不能讓拉斐城添各種新玩意兒,他隻是讓莫恩傳話,跟到店吃飯的城主商量了一下,注意城裡的衛生情況,再沿路貼着牆做些花壇,讓旅人看着心情惬意。
把路修平穩些,每條街可以安置幾條長椅供人休息,最好城裡有護衛巡邏,禁止盜竊和鬥毆行為,讓旅人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