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像知情同意書一樣,家屬簽了字,那就好辦了。
瑞德爾爵士來到樂桓甯身邊,仔細檢查他身上的大小傷口——樂桓甯走的時候,人還是好好的,如今距離他倆分開隻過去了短短兩三個小時,樂桓甯就變成了一具沉睡的人偶,和地上那些橫七豎八的仿生人沒有任何區别。
瑞德爾爵士找到了他背後最嚴重的那道傷——一條翻起來的皮肉,像是被某種銳器劃的,可能是頭頂的碎石,也可能是遺漏的仿生人,亦或高塔坍塌的時候,藏在塔下的那些怪物。
他将材料一點一點覆在他身上。
材料就像吸鐵石,天生對仿生人有親近之意,不用縫合,這張隻有後背大小的人皮就漸漸蓋住了原來的皮膚,像是做過祛瘢手術一樣,半點痕迹都看不到。
瑞德爾爵士和阿努比斯共同看着這一堪比神迹的景象,忍不住感歎道:
“我算是理解家族那些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執念了,仿生人的确和我們不是一個物種,他們太像人了……不,像科技高度發展以後的人,所有傷病都不在話下,警官先生,你不覺得他們太完美了嗎?”
如今剛剛加入仿生人大軍的阿努比斯還有些不适應自己的新身份,忍不住把自己代入了機器人視角中:
“的确,太完美的東西,碎掉的那一刻就會顯得驚心動魄。”
樂桓甯短時間内是不會醒的,就像瑞德爾爵士說的那樣,他要等材料完全替換,就像人類從胚胎中誕生那樣,從一片混沌,到生出手腳、心跳、最後學會呼吸……這具身體裡的一切都要重來,變得和阿努比斯一樣,成為完全不同于地上這些仿生人的,一個全新的物種。
也不知道困在裡面的樂桓甯怎麼樣了,是否和他一樣,正在努力突破命運的囚牢。
樂桓甯覺得自己又做夢了,這一次他夢到了聳立的高山,夢到了高山上跳來跳去的羊,那些羊吃着草,嘴巴一斜一斜地咀嚼着。見到來人,山羊跳向高處,黑色的眼珠滴溜溜地看着他。
樂桓甯記得,這是他以前和父母出去玩的時候見過的。
那時候他剛到家裡,和父母的關系有些生疏,母親希望他開心一點,就讓父親開着車,一家人自駕,去了一片隻有當地人知道的小衆景區。
山很高,也很秃,上面全都是枯草。土黃色的山壁不自然地向下傾斜,像是被一柄巨斧從中劈開,留下了蛋糕内芯般的側壁。
樂桓甯一擡頭,半空中飛過一隻體型不大的隼,正好落在山邊的岩石上。
這是他第一次出來玩,好奇多于對自然的感歎。十歲出頭的少年正處于生命力最旺盛的階段,他就像從沒見過世面的劉姥姥,生澀的性格開了口,指着那些玩意兒問東問西。
“爸,媽,它們那麼吃草不噎嗎?”
“可能它們和駱駝一樣,口腔裡有特殊的器官吧。”
“那山上也沒有水啊,它們不用喝水嗎?”
“草裡有水啊,它們可以靠吃草來補充水分。”
現在想來,父母都是在城市裡生活的,他們自己也未必見過很多,隻是為了哄樂桓甯開心,才裝成學富五車的大人模樣。
後來他一直記得那隻山羊,記得它滴溜溜的黑眼珠,記得它咀嚼時,草尖露在外面,随着一斜一斜的嘴巴有規律的晃動。
這之後沒多久,父母就去世了,這次出遊是他這輩子唯一一段無憂無慮的時光。
他再也沒有見過會跳山的羊,也沒有見過威武的鷹隼,當他來到另一個世界以後,連高山都變成了一種奢侈。
他再也沒有見過那種宛如斧劈,光秃秃的山了。
不知道為什麼,樂桓甯突然有點想家。
一個活着都找不到的家,死了更是化為一縷煙塵,在世人的遺忘中漸漸消散。
“有時候,人的想家,可能隻是想念某段特殊的時光,以及共同經曆這段時光的人與物吧。”
可縱使道理說了千萬遍,樂桓甯依然會低着頭,輕輕地念叨一聲:
“我想回家。”
“我想回家。”
“我想回家。”
“樂桓甯。”
樂桓甯在心裡聽見了另一個聲音。
那是個突然闖入他心裡的不速之客,是個說一不二的土匪,是個隻會枉顧他意願,隻想把他從回憶裡帶出來的……
帶出來的什麼?
樂桓甯覺得自己好像有點失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