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帥不得不承認這就是事實,額上冷汗直冒:“他們為了拖住我,無所不用其極,居然叫這醉仙居的蘇藍藍勾引我!讓她拖着我!”
臨歸:“……”
巫銘:“……”
“好了,你知道給你送銀子的是哪些個小吏麼?”
“記得……記得!”谌帥噼裡啪啦一頓,就将行賄之人的名字給抖了個幹淨。
拿到這份名單,巫銘附在谌帥耳邊威脅:“明天他們若是還來,你就說,你要五十兩銀子,不給就逼,不該說的别說,今日之事,你若是敢向人透露半個字,我就讓你再也沒享福的機會!”
說罷,巫銘與臨歸将人松綁,翻過窗子,消失在黑夜裡。
巫銘以江湖人的法子對付這些人,雖然不合規矩,卻也勝在不合規矩。
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來,狀告之後就是牌票傳喚,幾方來回互訟個幾回,費時費力,小吏底下弄完了,還得上知府底下排個号,挨個處理上報。若是要判死罪,還得移交巡察監複審,再遞還州府擇日行刑,其中隻要有一個關節出了問題,那事情拖到最後邊有可能不了了之。
例如此案,幾個小吏拖住送牌票的,後面的事便再難進行下去。
這麼折騰完,又得小半個月,好在欽差一來,他們隻需查出真相,直接報給鶴霜梧,鶴霜梧便能越過州府和巡察監,直接判決。
回到客棧後,巫銘将金長庚訴狀所告與谌帥供出的名單比對:“你看,就是這些人,除了一個。”
臨歸看向巫銘指出的人名:“金長庚将縣衙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官和吏都告了,唯獨沒告這個捕快。”
“金長庚的訴狀,沒有直接給自己申冤,而是直接告衙門裡的人貪墨稅糧,私自篡改賬冊,又順利将狀子遞進永安府,說縣衙裡沒有人暗中相助,怕寫不了這麼細。”巫銘将那個叫“趙志兼”的名字圈起來。
“這個趙志兼作為縣衙小吏中的一員,怕也逃不過上面人的壓力,無論是送自己的銀子還是替上面人跑腿,總之就是叫谌帥認識了。”臨歸摸了摸下巴。
“威源縣衙小吏相互勾結貪墨已是公開的秘密,一人倒,一片倒,與施恩相比,直接手握共事者的把柄更叫人安心,我看過縣衙小吏的名單,一個不落全在谌帥的供詞裡了。”
兩人異口同聲:“所以,他手裡很可能有縣衙涉案吏員的把柄!”
有了新的線索,臨歸跑去找趙志兼,巫銘也收到了鶴霜梧的回信。
鶴霜梧在信上說,此案在幾月前并未直接把威源案上報知府,知府或許并不知情,但她在永安待了幾日後也發現永安的水渾得叫人很難辨清其中事,故而不打算直接告知讓知府另外派員,而是直接授權巫銘協助查案。
一道送來的,還有一塊令牌和一張牌票。
有了令牌,巫銘就不必再背着人查案,而是直接可以去衙門裡提人。
他不再耽擱,直奔去衙門,找趙志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