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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着恨鐵不成鋼的心情過了一夜,次日出發去北京。
角麗谯暈車難受,乘飛機也不好過,落地後吳邪來接他們,吃了一頓涮羊肉,女孩總算“活”過來了。
吳邪給她倒了半杯可樂,剩下的倒給自己,喝太多碳酸飲料也不好。
隻聽他們聊起新月飯店,說去那的都是些有頭有臉的人物,可不能随随便便進去,得置辦一身行頭,人靠衣裝嘛。
男人們自然是西裝,像角麗谯這樣的姑娘穿旗袍最合适了。當然這種場合需得雅緻大方,不能穿得太喧賓奪主,角麗谯是不能奔着豔壓全場去,同樣不能太成熟老氣,便選了一件月白色半袖開襟旗袍。
開叉不算高,但裹緊腰身,步子不好邁得太大,更别提還得搭配高跟鞋了。為了美麗總是得吃點苦頭的,角麗谯堅持不換,她就不信她還政征服不了一雙鞋了!
但吳邪仍然把角麗谯多看了幾眼的那雙低跟瑪麗珍鞋買下來,她穿起來一定很好看。而張起靈也想給女孩送點什麼,可他一個失憶的“老人”身上揣的錢向來是隻夠他不被餓死的。
吳邪哪忍心看小哥失落:“你想送哪一樣,我先幫你付了。”
張起靈眼前一亮,指向十分符合角麗谯喜好的豔麗奪目的那件旗袍。
“小哥,這件要六萬六千八……”
角麗谯那邊換完了新衣服,正準備小手一揮把看中的都買下來,吳邪咬咬牙刷了卡,再窮也不能讓姑娘掏錢不是。
同樣在收銀台付款的胖子和吳邪對視一眼,他們不愧是兄弟,都是情種。
等到達新月飯店,被攔在門口,兄弟三人傻了眼,誰知道還得證明資産才能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