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着臉色就有些尴尬微紅:“不過手腕無力,寫出來的字兒太難看,也就沒敢留。”
幸好是她動作快,寫完就燒掉,否則怕不是要被胤禛給看見了。正慶幸,就見胤禛伸手敲了敲桌子:“寫幾個字我看看。”
耿文華嘴角就抽了抽,打臉來的如此快……她一臉為難:“寫出來的字兒真的難看,并非是哄騙王爺呢,這若是污了王爺的眼……“
胤禛微微皺眉,又敲了一下桌子。
得了,推辭不了了,耿文華隻好硬着頭皮上,伸手鋪開了宣紙,拿了毛筆,深吸一口氣,然後開始揮毫潑墨。那字兒雖說不至于是歪歪扭扭像狗爬,但真說不上好看,軟塌塌的。若不是桌子是平面的,估計那字兒都能從桌子上摔下來。
胤禛那臉色,一言難盡。
他是見過原主的字的,不說多出色吧,至少在女眷裡面,算是拔尖。結果,生了個孩子,現下就不會寫字了?不光是這字體沒地兒風骨,更是連筆迹都和以往大不同,更開闊了些。
以前耿文華寫的字,那是緊湊得很,現在,恨不能一張紙上就寫一個字。
“你這差别……也實在是太大了些。”胤禛說道,耿文華心裡一慌,張嘴就來:“也是因為練得筆迹多了些,原本是想撿回來原先的筆迹的,後來寫兩天,又想着臨摹一下王爺的筆迹……臨摹了兩天,覺得不好寫,王爺的筆迹太鋒利了些,于是又想寫簪花小楷……”
這其中曆程也是真的,不管她寫沒寫吧,反正字帖是收集來了,就在桌子上放着呢。
選擇胤禛的筆迹是想着為争寵做個準備的,後來發現不好寫,又選了簪花是因為這種字體很端正,很沒特色——也不是沒特色,是沒她耿文華的特色。
胤禛看她臉上有些慌張,頓了頓就放緩了語氣:“你若是真想練習,就不要想那些亂七八糟的,爺覺得那簪花小楷就不錯,你日後多臨摹這個就行。”
一個女人,能寫書信能看書就成了,實在是沒必要将字體練的太好。
耿文華忙應了一聲:“是,有王爺的指點,日後我就隻練習這個了。現下王爺可有空指導我一番?”
胤禛點點頭,閑着也是無事,既然耿文華自己有上進之心,那指點指點也好。他将字帖翻出來,示意耿文華站在桌前:“你現下手腕既然沒力氣,那就用些技巧,不過技巧這東西,不過糊弄人的玩意兒,你日後還是需得沉下心來認真練習。”
他伸手拿了毛筆:“如此握筆,略低一些,這樣好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