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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往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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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時桐從叢林裡出來沒多久,身上還帶着點獸性,勁勁的,抓他跟抓虎崽子一樣,一有機會要麼咬人要麼逃跑,坤應萊的手下沒辦法,隻好用個鐵籠子把他關住,才順利将他帶回金三角。

這樣具有攻擊性的小男孩激起了坤應萊的征服欲,當時坤應萊手下有個軍師,叫張棟,坤應萊把張棟請到自己的佛堂裡來,問他如何才能馴服時桐。

坤應萊喜歡拜佛,家裡有很大一個佛堂,坤應萊在不拿槍的時候佛珠都是不離手的。

坤應萊在佛龛前上了三炷香,見張棟來了,忙請人家坐下。

“那孩子,将軍現在是怎麼處置的?”張棟問。

坤應萊說:“餓了他幾天。”

張棟搖搖頭,“将軍心太軟。”

“那孩子合我口胃,下不了重手啊。”

“可将軍有沒有聽過《君主論》裡的一句話:人受到輕微的傷害會尋求報複,受到重大的傷害就算想報複也無能為力,所以說,害人就要害到底。将軍對那孩子下手這麼輕,根本征服不了他,反而會讓他産生報複之心,成為隐患。”

“那張先生的意思是?”

“怎麼吓人怎麼來吧,死了也比留一個有報複心的人在将軍身邊好。”

坤應萊點了點頭,覺得張棟說的對。從這一刻開始,時桐的噩夢正式到來。

幾大酷刑,電擊、錘刑、水牢、活埋……能給時桐用上的都用了,這些酷刑連成年男人都承受不住,更何況是個小孩。施刑的人就像機器一樣,一句話都不跟時桐說,殘酷而麻木地給時桐上刑,每到時桐快被折磨死的時候,又馬上把時桐救活,救活之後又繼續折磨,如此循環,隻為摧毀時桐的意志,讓時桐忘了他是個人。

人是可以像動物那樣被馴服的,隻要手段夠狠。

一開始,時桐還堅持說“我是中國人,不是緬甸人”,後來這句話變成了“我是緬甸人,不是中國人”,到最後竟成了“我是奴隸,不是人”。

他們把被馴服的時桐丢到坤應萊腳下,這時的時桐早沒了先前敢用菜刀殺死敵人的魄力,他惶惶恐恐、慌慌張張,在坤應萊面前匍匐下跪,像一隻聽話的寵物。

坤應萊手裡捏着佛珠,看着時桐滿意地點了點頭,這就是他要的效果,他要的就是一隻美麗可人、聽話乖巧的小寵物。

時桐留在了坤應萊身邊,他聽話懂事,坤應萊很喜歡他,甚至把他收作義子,請老師來教他讀書,教讀書是因為坤應萊認為自己很高貴,自己最喜歡的寵物也應該很高貴,他必須知情識趣,絕不能是個文盲。

時桐十二歲那年,出落得愈發好看,坤應萊把時桐叫到自己身邊,和顔悅色地問他:“爸爸喜歡你,你喜不喜歡爸爸?”

這時的時桐被馴化得十分麻木,他哪知道什麼叫喜歡,在金三角這個地方他弱小又無助,坤應萊才是高高在上的強權,時桐隻知道自己隻有依附坤應萊才能活下去,坤應萊說喜歡他,他要是敢說“不”,他可能就沒命了,他敢不喜歡嗎?但是強迫的喜歡會讓人精神上十分痛苦,為了減輕痛苦,時桐無意識地自己勸自己:“這是真愛”。

人是可以被教化的,愛也是。

時間來到時桐十八歲那年,此時的時桐已經在坤應萊身邊呆了11年,他的身份是坤應萊的小兒子,他的吃穿用度跟坤應萊的大兒子坤有金一個等級,甚至比坤有金的還要好,但不同的是,坤有金手裡有軍隊、有實權,是他爸爸送給他練手的,而時桐什麼也沒有,隻是個被養得很好的寵物。

時桐被坤應萊養得文文靜靜,他越長大,相貌就越出衆,時桐的氣質天生就很好,加之此時穿着華貴,就更像出身富豪之家的矜貴小少爺了。

這天時桐下了樓,去外面走走。

一行奴隸背着背簍,背簍裡裝着罂粟,從山下走上來。這些奴隸是坤應萊捉來幫他幹活的,金三角盛産罂粟,幹的當然就是制造毒.品的活兒了。

這些奴隸很慘,不聽話就會被砍掉雙臂,砍了雙臂後還得接着幹活。隊伍中有個沒了雙臂的人摔了一跤,沒法站起來,時桐走過去,把他扶了起來,那人用感激的目光看向時桐。

坤應萊靠毒.品掙錢,但他隻賣毒不吸毒,也不允許自己的手下碰毒品,所以時桐在金三角呆了這麼久也沒有染上毒瘾。

不過近幾年坤應萊不想做毒.品生意了,他想轉行,他手下的智囊團向他提議做翡翠生意,坤應萊覺得是條好出路,已經在買翡翠礦了。

奴隸們走後,忽然道路上塵土飛揚,一行人騎着馬過來,為首那人勒馬停在時桐面前,是坤有金。

此時坤有金26歲,張揚跋扈的樣子,他拿着馬鞭,用馬鞭将時桐的下巴擡起來,一邊欣賞時桐的臉一邊哈哈大笑道:“小東西,我爸爸的一切都是我的,以後你也是我的。”

雖然時桐是坤有金名義上的弟弟,但坤有金可沒把時桐當弟弟看待,他把時桐看成一份早晚要被自己繼承的遺産。

坤有金可能怎麼也沒想到,被他看作“遺産”的時桐,有一天會把他打得跟喪家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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