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疏文看了周千宇一眼,繼續說道:“它本來隻是一張酒錢合約,是張尉跟周萬宇喝酒時,借着酒意、耍着酒瘋搞出來的一場惡作劇,卻不知道為什麼被周千宇拿到手了。周千宇把張尉寫的話塗黑,然後在這張有周萬宇簽名和手印的A4紙上打印出了他精心排版好的所謂的贈與合同。”
簡疏文一番陳述,全程嘩然,就連旁聽席上的人都在竊竊私語。
難怪不能在白紙上簽字或者摁手印,萬一白紙落到别人手上,别人在上面印上或者寫上條款、合約什麼的,有簽字和手印在,是要生效的。
白紙上多虧有張尉寫的那句話,那句話雖然占地不大,但卻在靠近中心的位置,不好直接裁掉,裁掉紙張就會變得很小,周千宇隻能選擇把它塗黑,所以留下了證據。
被告席上的馮盈仔細想了想,突然一拍桌子站了起來,指着周千宇說:“我想起來了,清明節前你來過我家,說是來讨論祭祖的事情。當時你在書房跟我先生大吵了一架,把我先生氣得從書房摔門出來。我先生走出書房後,在客廳抽煙冷靜,就是那幾分鐘,是你單獨在書房裡!”
張尉跟周萬宇簽的那張酒錢合約被醉酒的周萬宇不小心塞進公文包帶回了家,跟着一堆文件扔在書房裡,那天周萬宇被氣出書房,周千宇一個人在書房時,周千宇碰巧看到了它,于是周千宇靈機一動,想出了個鬼主意。
周千宇早就僞造好了這份贈與合同,但遲遲不敢拿出來,因為他問過律師,律師告訴他,隻要房子沒過戶,就算簽過合同,贈與人也可以撤銷贈與,俗稱反悔。然而房子要過戶就得去找他哥,他哥跟他關系又不好,僞造的贈與合同他哥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他哥憑啥給他過戶啊?
就這樣過去了幾個月,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降臨到了周千宇頭上,那就是周萬宇因車禍意外去世。
僞造的贈與合同,周萬宇能看出來是假的,是因為周萬宇自己肯定知道自己沒簽過這玩意,但周萬宇已經死了,誰還知道周萬宇簽沒簽過?
于是,周千宇決定賭一把,他想要房子。
簡疏文說:“周千宇的贈與合同是僞造的,不能體現周萬宇的真實意願,所以,合同無效,房屋不歸周千宇所有,而将作為周萬宇先生的遺産依法分配。”
簡疏文的目光移到周千宇身上,補充道:“周千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試圖掌握、控制他人财産,涉嫌合同欺詐,我當事人将保留追究反訴的權利。”
周千宇急得從椅子上站起來,指着簡疏文道:“你胡說八道!房子怎麼就不是我的了!我媽偏心,把好房子給我哥,留個破房子給我!憑什麼啊?房子本來就是我媽的遺産,我哥享受完了到我享受怎麼了?那是我媽的遺産!不應該給我嗎?”
周千宇情緒激動,在法庭上破口大罵,但他罵得再厲害,也改變不了他敗訴的事實。
周千宇僞造合同,合同無效;周千宇涉嫌合同欺詐,馮盈保留追究反訴的權利。
再後來,那套房子作為周萬宇的遺産,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分配給馮盈、馮妙妙以及周萬宇前妻的兒子三個人。
周萬宇前妻叫傅琪,由于傅琪的兒子未成年,馮盈找到傅琪進行協商,最後由馮盈支付一筆錢,買下傅琪兒子對房子的占有份額。
馮盈把家裡布置得跟周萬宇在世時一模一樣,書房裡整整齊齊地放着周萬宇的辦公用具和他閑暇時愛看的書;客廳裡擺着周萬宇、馮盈、馮妙妙三人的全家福,馮妙妙開心地摟着周萬宇的脖子,周萬宇也開心地笑着;卧室裡挂着馮盈周萬宇的結婚照……
這個案子的結果在網上存在很多争議。有人認為那套房子是周萬宇和周千宇的母親李女士買的,李女士在天上不會希望房子最後落入外人手中。
有人共情周千宇,哥哥住好房子,自己住破舊的祖屋,周千宇心裡不平衡可以理解。
有人覺得張尉開那種玩笑不厚道,簽名和手印是很嚴肅的事情,不能拿來開玩笑。
有人質疑馮盈偷财産,覺得馮盈賺大了,為原配感到不值。
……
什麼樣的說法都有,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正義和客觀的化身。
但法律不可能讓每個人感到滿意,或者說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不可能讓每個人感到滿意。法律的作用是保障和規範社會秩序,而不是讨好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