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在赴約前,埃爾維斯專門去了趟酒店附近的男裝店,購入了幾套休閑常服。
作為一個有逼格的殺手,和他的前導師約翰維克一樣,埃爾維斯日常把西裝焊在了身上。除了成套的西裝外,他的衣櫃裡隻剩下十分性冷淡的黑白灰配色衣物。
埃爾維斯在帶來的衣服裡翻找半天,西裝太正式,休閑裝又都是性冷淡風,不符合他的假身份的性格,所以最後他隻好購入了一沓新衣服。
為了行動方便,管理層給埃爾維斯安排了不止一個假身份,每個假身份的“人設”也不盡相同。
“安東尼·德維爾”就是其中之一,一個出生于英國老錢家族,從小衣食無憂的少爺。生活環境簡單,被父母保護得很好,但也是因為被保護得太好,安東尼個性叛逆,不學無術,是一個合格的纨绔子弟。
直到十七歲,“安東尼”迎來了他人生的轉折點,他的父母在一場車禍中身亡,叔叔侵占了家裡的财産。
後面的故事更為俗套,正義的警探幫“安東尼”找出了他的叔叔謀害他父母的證據,他的叔叔被送進了監獄,财産回到了“安東尼”名下,事情本應該在此完美結束——
可惜“安東尼”隻用了一年時間就揮霍完了家裡的财産,為了能維持奢侈的生活,“安東尼”靠他的一張臉滿世界勾搭闊佬,在一座城市待膩了就換下一座城市。
簡而言之,這個假身份就是個小白臉。
埃爾維斯猜測管理層的人給他捏這麼個“馬甲”大概是為了方便他接近那些闊佬目标,畢竟“幫助”這麼一個走上歪路的、臉好看的少年,能很大程度滿足這些闊佬虛假的善心。
但埃爾維斯此前從未用過這個假身份,或者說隻是用過名字。
一把狙加一顆子彈就能解決的事,繞那麼大個彎做甚麼?
這也是為何在許多同行看來,埃爾維斯是一個可以用“無趣”來形容的殺手,他出手幹脆,從不節外生枝。
這次任務裡,接二連三的意外打破了埃爾維斯的行事節奏,埃爾維斯隻能自歎倒黴,不過這還不至于讓他無能狂怒,他隻需要避免打草驚蛇,這樣他就還有機會把闊佬一槍斃命。
從傑森那獲得“情報”的第二天下午,埃爾維斯身穿度假風花襯衣,領口開了顆扣子,外搭一件皮外套,他将有些長的金發紮成一個小揪揪,耳朵上戴着兩個銀色的耳釘。
埃爾維斯離不良就差一根叼在嘴裡的煙形糖果。
“哇哦。”手捧藍玫瑰的哥譚小王子輕浮地吹了聲口哨,“原來你平時是這種風格。”
“怎麼?讓你失望了?”埃爾維斯向前一步拉近與布魯斯之間的距離,他眯了眯眼,一雙綠眼睛裡是僞裝出的狡黠,“還是說你更喜歡我穿着侍者服的樣子?”
“衣服不重要。”布魯斯熟練地回答道,“我喜歡的是你的臉。”
意思是喜歡臉好看腦袋空空的小白臉,埃爾維斯心想,完全是意料之内的闊佬口味呢。
“今天想去哪?”布魯斯問,“你來定。”
埃爾維斯想了想,他來哥譚後主要待在鑽石區、新城區和犯罪巷,他對其他地方興趣缺缺,畢竟他不是來旅遊的。
不過等他順利解決掉了布魯斯韋恩,他興許會去哥譚其他地方轉轉,感受一下風土人情,但工作沒完成之前,他覺得自己還是應該少在犯罪之都到處晃悠。
“去海邊?”埃爾維斯在認真思考出了一個随意的答案,“去海邊吧。”
都說海邊是最佳約會地點,對殺手來說,海邊也是最佳抛屍地點。
一望無盡的海水能包容一切,包括那些隐秘的想法和面具下的僞裝。
銀藍色的蘭博基尼跑車從新城區一路駛向哥譚郊區的海岸線,風揚起埃爾維斯臉側的金發,他用手撐着下巴,像剛來這座城市時那樣注視着車窗外的景色。
藍玫瑰捧花被放在了兩人之間,花朵馥郁的香氣被風吹散,隻留下柔和的尾調萦繞将兩人之間。
布魯斯一邊駕駛着跑車沿着海岸線飛馳,一邊不着痕迹地偏頭看“安東尼”。
金發的男人不知在想什麼,他的一雙眼睛眼角微微向下,這讓他安靜的時候看上去十分冷淡,就好像身邊發生的一切事情都與他無關。
布魯斯提前調查過“安東尼”的身份,父母雙亡,敗光了家産,靠着一張好看的臉傍大款,以此維持奢侈的生活。
布魯斯最近在調查貓咪雕塑的去向,以及企鵝人與大陸酒店經理的秘密交易,為了維持他的無腦闊佬人設,同時為了給他的夜間行動打掩護,他需要找一個短期對象。
“安東尼·德維爾”就是一個完美的短期對象人選,哥譚闊佬找一個靠臉吃飯的小白臉合情合理,不會有人對此産生任何疑問。
正巧布魯斯與對方“偶遇”了兩次,對方也對自己感興趣,也省得布魯斯再去找其他人。
“怎麼了?被我迷住了?”埃爾維斯側頭與布魯斯對視,海水的色彩映入他的綠眼睛裡,混成的色彩讓他身上冷淡的氣質更加明顯。
“安東尼”嘴角帶笑,表現得對布魯斯很有興趣。
但布魯斯也是老演員了,看得出“安東尼”的笑意有幾分真實,不過他不介意對方隻是看上了他的錢,反正是互相利用的關系,随口說幾句調情的話沒什麼影響,反倒讓這段關系沒那麼乏味。
“難道不是麼?”布魯斯踩下刹車,跑車停在路邊,一旁便是蔚藍的海水。
布魯斯向“安東尼”傾身,藍玫瑰被壓在身下,他湊近金發的男人,視線落在他的嘴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