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這個話的時候萬瑾絲毫沒意識到自己是在問一個初中生,但不得不承認的是,萬淩說的話,大部分時候都特别有道理。
“與其追求一時的新鮮感與滿足感,不如将這件事當成一輩子的事來看待。”
見萬瑾似懂非懂,萬淩繼續解釋道:“你知道為什麼人們常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嗎?”
萬瑾點點頭,又搖搖頭。
萬淩道:“因為喜歡是一時的,熱愛卻是一世的。”
“如果你熱愛某一項東西,大可以将其當成一日三餐一樣的存在,它與你的生活息息相關,會伴随着你直到你死去,如果将學習的過程延伸到一輩子這麼長,那你是不是就不那麼着急了?着急有什麼用?你還有一輩子的時間與它好好相處,所以你現在需要做的,是與它好好磨合,尤其是學習過程中的一些壞習慣,從現在開始就要糾正了,你可以沒有進步,但不能養成錯誤的肌肉記憶,否則等你時間久了,糾正就會變成一件很痛苦的事。”
萬淩難得對她說這麼長的一段話,聽得萬瑾都愣了,相似的話她前世不是沒聽過,不過總感覺跟自己沒多大關系所以都當雞湯喝了,并沒有當一回事兒,可如今真實碰到瓶頸期了卻忽然覺得這話十分有用。
不過,她關注的重點卻是:“你怎麼知道我在學東西?”
她的第一反應就是,難道這小子趁她沒注意的時候偷偷在門口看她練瑜伽?那她那些奇醜無比、詭谲無常的姿勢豈不是被他都看進去了?
沒想到萬淩卻很坦然,他看她一眼,臉上的嫌棄遮都遮不住。
他道:“你不是在練小提琴嗎?路過琴房的時候我聽了幾耳朵,音色不正,音準也不行,我勸你還是先練好基本功再去練譜吧,還沒學會走路呢,倒先想着跑起來了?”
說完,兀自上樓去了,獨留下萬瑾在餐桌前氣得直跺腳。
這小子,平時想讓他活躍一下氣氛的時候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現在林曉韻不在家了,他數落她的詞彙量倒是見長的啊?
後面的時候,也不知是萬淩的話起了作用,還是萬瑾心态變了,她确實不再那麼急于求成了,而是每周末的時候去找老師糾正自己的指法,每天放學後就在房間裡老老實實地做作業,預習功課,還有練一個小時瑜伽、一個小時控筆,睡覺前再花半個小時敷面膜、護膚,不到一個學期的時間,萬瑾不用往面霜裡摻素顔霜都能做到皮膚晶瑩透亮了,跟那些還沒有自主審美意識的女生走在一起,她都是吸睛的存在。
一個學期的時間,萬瑾的變化肉眼可見,就連她去上廁所的時候,也會“不小心”聽到其他班女生的議論紛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