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的時候,文理分科,萬瑾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理科,許卓然也是一樣,隻是沒想到,考場上再也沒見到萬淩的身影了。
一開始萬瑾還覺得奇怪,後來一打聽,才知道萬淩好像是去參加什麼競賽的培訓去了,他們那一群被老師單獨“拎”出來的人,都是沖着國際大獎去的。
萬瑾拿胳膊肘捅了捅許卓然,問道:“老師沒問你去不去?”
許卓然這時已經不單單沉浸在課外書裡了,而是拿起筆來刷刷刷地不知寫着什麼,聽了萬瑾的話,滿不在乎地道:“問了啊,我沒去。”
萬瑾有些詫異,疑惑道:“聽說拿了獎以後高考能加分呢,你怎麼不去啊?”
許卓然吹了吹自己圓珠筆的筆頭,仿佛自己拿的是一杆槍,他道:“對我沒用啊,我以後也不出國留學,而且我想考的學校,我這分數絕對夠了。”
認知清醒,向來是許卓然的優點之一。
萬瑾托腮看着他,搞不清他在寫什麼,便問道:“你這都寫了一年多了,寫的啥啊?”
不說還好,一說許卓然立馬警惕得以老母雞護崽的模樣将草稿紙擋得嚴嚴實實的,還故意側過身去,仿佛萬瑾看一眼就能竊取了他的勞動成果一樣。
萬瑾不在意地嘁了一聲,悠哉遊哉地道:“反正你總有不在的時候,那時候……”
還沒等她把話說完,頭一次,許卓然對她放下了重話:“你要是真這麼幹了,那咱倆就等着友盡吧!”
這話說得很重,很有點認真的意味。萬瑾也不是缺心眼的人,不碰就不碰,隻是少不了每次不開心了就拿許卓然的小本本威脅他。
剛認識許卓然的時候,他的文筆就很好,寫什麼是什麼,作文課的标準模闆,其地位不亞于市面上的《優秀範文》。除此之外,他的好幾篇文章都上了市裡的期刊,校報更是不用說,幾乎期期不落。
方瑾見過他寫文,隻需要在草稿紙上列一個大綱,下筆的時候一氣呵成,錯别字都不帶幾個的。
看他寫作文是一種享受,真的是又快又好,班上同學明裡背裡都叫他許大才子了,就算上高中了,也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