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腳讓讓。”我拿着拖把試圖将地上那一小塊深紅色的污垢擦掉,可惜怎麼也拖不掉,甚至說那片血色水漬越來越多,我終于擡起頭看向罪魁禍首。
前幾天重新被蝙蝠俠送回阿卡姆瘋人院的小醜正懶洋洋的坐在餐桌上,昏暗的燈光下,他正不知道把哪個可憐兒的手臂抛着玩,面色慘白,笑容詭異的看着我。
神經。
我翻了個白眼,無語的繼續拖地。
2.
我是在兩個星期前在哥譚重生的,睜開眼的時候我手裡還拿着拖把,當時我就知道,打工就是我的宿命,就算是重生也逃離不了。
至于為什麼重生到阿卡姆瘋人院,我也不理解為什麼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會應聘阿卡姆的工作,也不理解為什麼偌大的阿卡姆瘋人院會隻有一個保潔。
也許是因為天天被炸,請不起第二個保姆了吧。
總之等我弄清楚情況後,我已經在阿卡姆瘋人院工作一個月了。
看着賬戶上多出來的一千刀,我感動的都快落淚了,很愛上班,這種累死累活,掙不到錢的感覺,很令我着迷。
話說美國法定最低薪酬是多少,一千刀真的不能報警嗎?
3.
“親愛的王,你怎麼在流淚,需要小醜叔叔幫你殺掉那個傷害了你的人嗎?”小醜那張猙獰的臉忽然出現在我的面前,他不知道從哪裡回來,一道長長的疤橫在他的臉上,血肉翻卷,血滴順着他的下巴滴在了——
滴在了我剛剛拖完的地上。
不是,能不能尊重一下我的勞動成果?
每天打掃阿卡姆瘋人院這個死地方真的很累,累得就好像三胎媽媽,哄完孩子睡覺以後被老公打了,還要坐着小闆凳在涼水裡洗衣服。
但是擡頭對上小醜詭異的笑容,以及血肉模糊的臉,我又閉上了嘴巴。
小醜哥,我恨他。
他知道我有多累嗎,他不知道,他隻知道毀滅哥譚。
我才是哥譚最大的小醜。
4.
我心力交瘁的低着頭從他身邊路過,一路拖到大廳的時候,我就明白了小醜剛剛臉上的傷是從哪裡來的了。
原先光潔明亮的大廳重新被蒙上了大片的血迹,血肉橫飛,四處都是殘肢斷臂,哥譚鼎鼎有名的反派們死的死殘的殘,房間裡的空氣充滿了金屬般腥臭的血腥味。
5.
辭職,我要辭職。
這個工作誰愛上誰上,沒找到工作固然感覺天快塌了,但是找到工作天就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