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什麼?”林珊裝傻。
林紅湊過去,超小聲地說:“就是那個啊,他、他是不是喜歡你?!”
林珊想了兩秒,覺得也沒什麼好瞞着林紅的,于是如實道來:“可能吧,不過他沒說,我也不确定到底是不是那個意思。所以我打算當做什麼都不知道,一切順其自然。”
林紅一把捂住嘴,滿臉的驚喜和開心,“我覺得他喜歡你!你去粵城的那天我就覺得奇怪,他來得也太早了!就、就算是為了幫咱哥照顧咱家,也不用做到這個份兒上啊!果然……”
她呵呵呵地笑開了顔,一副“我妹子已經有了好對象”的模樣。
林珊趕緊聲明:“我還不确定自己對他有沒有意思呢,八字沒一撇的事兒,你不要高興得太早。”
“好好好。”林紅猛點頭,人還是忍不住開心地笑。
林珊無語了,“你可不能告訴媽啊。”
林紅:“嗯嗯嗯!”
“……”林珊服了,以前怎麼沒發現她這麼愛笑。
對待賀正岩她确實準備順其自然,提前想些有的沒的,純屬給自己找煩惱。如果他挑明,她會把心裡的想法如實說出來,如果他不挑明,她自然也不會說什麼。
無論以後兩個人能不能發展成男女關系,他都是個非常值得尊敬的好人。從小胡同挺身而出,到偷塞給自家的那兩百塊錢,再到後來的救命之恩,賀正岩這個人,對她家和她本人的意義是不一樣的。
林珊受不了林紅一看自己就開心的笑,幹脆拿着信回房間了。
賀正岩信裡除了恭喜她之外,還問她想上哪個大學,學什麼專業,以後有什麼打算?是想一直做生意,還是進一個好單位?另外他還解釋了一下這陣子為什麼忙,并且寫了一些日程安排,說明之後大概什麼時候有空。跟着話鋒突然一轉,竟然開啟了童年模式。
他寫他小時候跟爺爺住在京市的部隊,那部隊在郊區山裡,他天天不是抓蟲玩兒,就是偷看人家訓練,還總喜歡往野地裡跑。有一回跟院兒裡的幾個孩子跑丢了,還被野豬追了半天。
他還寫他跟小夥伴在山上遇見了蛇,那會兒不知道蛇有毒,直接用手抓住帶了回去,吓得滿屋人到處亂竄。後來他爺爺說他再瞎跑出去就打斷他的腿,他就隻能在營地裡捉青蛙玩兒了。
賀正岩還說,他那會兒最喜歡每年夏天的時候抓蟬蛹吃。晚上不睡覺拿着手電筒到處找,樹上的找完了,就摳地上的洞,澆點兒水,一會兒它自己就爬出來了。
他說抓來的那些蟬蛹,家裡的保姆會洗洗放在鹽水裡泡一夜,第二天用油一炸,香得滿屋小孩兒都直流口水。
他密密麻麻寫了一大通,最後還問她:你小時候有什麼好玩兒事嗎?
林珊看笑了,實打實地笑出聲來了。
這就是他追女孩子的方式嗎?
他怎麼會覺得野豬、毒蛇、青蛙還有油炸知了的幼蟲,會讓她覺得特别好玩兒呢。就這該不會還是他絞盡腦汁想出來的吧。前後文轉折如此生硬,必定是憋了很久才想蹦出這些東西的吧。
怎麼辦?
突然覺得他有點兒可愛。明明長得人高馬大,肩寬背闊,平時還一臉嚴肅,這會兒在她眼裡卻變得有點兒可愛和稚嫩。
于是,等她笑夠了,拿出紙筆開始回信。
林珊把自己打算讀清大計算機系的事兒說了,還表明以後大學畢業了,應該也不會進單位,而是會繼續做家裡的做生意。
包子鋪日後的發展,她之前跟他提過。這回就把做服裝生意的打算,細細說了一遍。還把要沖出安河,走向世界的志向也都說了。
林珊之所以寫這麼詳細,其實也是想讓他明白她是個什麼樣的人。如果他接受,那兩人或許有機會發展,如果不能,趁早打消念頭回歸到朋友的模式,這樣對誰都好。
寫完了雄心壯志,她又琢磨了一會兒到底有什麼童年趣事可以寫。
畢竟她是穿過來的,腦子裡的記憶也好像都不是些美好的東西。所以憋了會兒實在沒有,她就實話實說了。
小時候家裡窮,吃不飽穿不暖,又經常跟林富貴一家吵架,基本沒有什麼好玩兒的。隻有過年的時候能吃些好吃的,大概那就是最幸福的時刻了。
林珊在後世也差不多,童年的困苦遠多過幸福,不過小的時候,她也最喜歡過年,因為院裡會發新衣服穿,還會有很多肉吃,所以兩世開心的事居然都一樣。
有時候她也會恍惚,覺得自己就是這書裡原本的人。一模一樣的長相,是不是也意味着,要是她在後世能找到親生父母的話,他們也會長得跟這一世的爸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