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種方式是對待瑞獸最穩固也是最安全的方式,畢竟瑞獸實在過于珍貴,讓多少修士趨之若鹜,如同用其他兩種契約方式與之訂立,若是哪一日瑞獸反悔,那便可以立刻與之斷開關系,這對修士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損失。
所以一般來說,修士會選擇在瑞獸小時候強迫與之訂立血契,在這之後,即便瑞獸長大,它也沒有反悔的機會。
這對修士來說百利而無一害。
而要解除血契,那便隻能由修士提出,瑞獸沒有資格。
共生,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樣,訂立契約的修士以及他的瑞獸或者靈物,是一種平等互利的關系,兩者都有單方面結束契約的資格,這種契約會經常出現在租賃靈物這個行業之中,能夠讓修士在處理危險的任務時,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當然,也有一些修士會與自己的靈物進行這樣的契約,甚至可能一輩子以這樣的形勢共同生活,大部分靈物都喜歡訂立共生契約的修士,因為這讓靈物覺得它們與修士之間是平等的。
最後一種契約方式——獻祭,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樣,是以瑞獸或者靈物為主導的契約,一些低微的修士,會向強大的瑞獸或者靈物獻祭自己,以這樣的代價來獲取瑞獸或者靈物的庇佑,而修士則必須每年将事先保證的獻祭物獻給瑞獸或者靈物。
獻祭物品各種各樣,有些是活物,有些是死物,有些很簡單,有些很可怕——一切取決于修士所獻祭瑞獸或者靈物的喜好。
而解除獻祭的方式則和血契在某種程度是颠倒的,隻有瑞獸或者靈物不願意庇護獻祭者的時候,獻祭才能解除。
這下,可以得出結論:血契與獻祭在完全反向的,共生代表着平等。
綜上所述……
司爵露出微笑,擡起小鹿般純淨無辜的眼睛,說出了接下來的話。
“我可以對你獻祭。”
竹清平與澤音都是一愣。
竹清平甚至是立刻反對。“那怎麼可以?!至少得要共生啊。”
司爵沒有理會竹清平,隻是堅持。
“我可以對你獻祭。”
他繼續道,這一次聲音更為堅定,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
竹清平混亂的大腦紛雜無比,他試圖攔住司爵的這種行為,“司爵,你或許還不理解獻祭的意思,獻祭的意思是……”
“不,我知道。”司爵制止了他接下來的話,淺褐色的眼睛反射出智慧明亮的光。“我真的知道。”
其實竹清平的想法才是常人最常見的想法,但在仔細思考過後,他還是認為,他與這澤音之間最好的契約方式就是獻祭。
要說原因的話當然是因為可以完全的杜絕澤音對自己的戒心,而且司爵覺得這樣的方式才是對自己最自由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司爵看了關于契約理論的各種書籍中得出了一個結論,而且是個很簡單的結論:隻有獻祭是修士的心思不會被窺探的。
而造成這樣的結果,原因也很簡單。
由于獻祭的方式太過于簡單,幾乎所有人——不止是修士,甚至是普通人都可以獻祭自己獲取一定的庇佑,所以那些瑞獸或者靈物根本懶得費心思去思考自己手下的想法。
而正是如此,在長久的發展之下,造成了獻祭契約中的獨特性質,瑞獸或者靈物再也無法窺探契約另外一方的想法,一如修士也無法窺探瑞獸或者靈物的想法。
至于血契以及共生,由于其各自的特性——強/制以及唯一,所以瑞獸或者靈物都有足夠的精力去考慮另外一位契約者的想法,而愈加理解對方,則愈加能引發更強力量,所以造成當代的修士以心心相印作為契約最高境界這一情況……
司爵覺得這樣不行。
他無法接受自己的行為與思想被窺探。
即便那樣或許能發揮瑞獸或者靈物更強大的力量,但比起這種小事,司爵還是覺得被窺探心思是更危險的。
誰知道澤音所知道的,會不會被天道所知曉。
在一切鋪墊結束,不,一切結束之前,他不能允許一絲一毫的失誤。
所以,他說:“獻祭。”
這句話出來的瞬間,司爵與露出腦袋與半身的澤音身上同時發出了一圈清淺的光,而這代表着契約的成立。
他孤注一擲,竹清平完全沒有機會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