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她說的是結婚。
後頭的聞見沒有立刻回答,他擡眸,眼裡撞進孟瑾高挑灑脫的背影。迷離路燈,搖曳雨絲,女孩微卷的煙灰色長發早已被雨水打濕,軟趴趴地粘在衣服上。
身後還放着兩個行李箱。
她剛剛問福袋:怎麼也一個人在這兒流浪。
這話的意思是孟瑾現在在流浪?
眼前這幕,若是影視劇情節,女主角定是既狼狽又讓人心疼的。可是孟瑾不會,哪怕深更半夜無家可歸,哪怕剛剛經曆了生死一線的事情,她也不會讓人看到她的狼狽,記憶裡,孟瑾似乎一直是這樣。
灑脫又明媚。
十八歲,高三初見是這樣,時隔十年,二十八歲再見依然是這樣。
“我考慮好了,我們結婚。”聞見呆愣兩秒鄭重答她,直白的,不加掩飾的,沒有任何話術。
孟瑾聞言呼吸一滞,心髒也跟着緊了一下。
很輕,但她感覺到了。
孟瑾的臉上沒有表情,她有些木然地回頭與他對視。
兩人間隔着一米的距離,不遠不近。微風,雨絲,西裝闆正的男人,還有他拎在手裡很醒目的沖鋒衣外套。
黑夜悄無聲息。聞見淺褐色的眼眸含着一抹笑。
不浪蕩,也不深情,就是人際交往平常一笑,但仿佛又帶着跨越山河般的奔赴——
直擊心靈。
腦子裡的思緒有些亂,恍惚飄回一周前。
那天正值周六,臨近傍晚落了一場小雨。空氣清新,溫度适宜,孟瑾本坐不慣地鐵公交一類人擠人的交通工具。但是無奈囊中羞澀,她又接了一單棘手的活。
孟瑾與手裡碎成八塊的陶瓷碗大眼瞪小眼,半晌,還是小心将它裝進泡沫箱子,出了工作室,拎着往地鐵站走。
傍晚的街道是堵車高峰,從工作室出來,眼前琳琅滿目的全是各色豪車。其中夾着幾輛小饅頭代步車,滑稽又可愛。
她彎起眼睛笑笑,才拿出手機準備拍個照片,唐婉清的電話就突兀地跳進來,打亂了她的計劃。
孟瑾捏着手機啞然片刻。
“喂。”
那邊先是質問怎麼這麼久才接,接着又是她和宋天宇的婚事。孟瑾站在路邊聽了五分鐘,唐婉清還沒說完,也沒給她說話的機會:“哎,我跟你說話呢!沒聽到啊?這半天連個氣都不吭?還有,你那邊咋那麼吵……就不能找個安靜點的地兒?”
孟瑾擡頭看着西南方一團火燒雲,沒什麼情緒地說:“我在路上打車,所以有點吵。”
唐婉清氣得直拍桌子:“我跟你說這個了嗎?說的是什麼你都沒再聽?從小就這樣三心二意的,也不知道我上輩子造的什麼孽,怎麼就生出你了……?”
孟瑾不想跟她吵,但也不想再聽:“是你問這邊為什麼這麼吵,我才說在打車的,沒必要扯到造孽吧?”
“……”唐婉清一噎,還要再說。
孟瑾又道:“還有,和宋天宇的事你不用再說了,我不會回去的。就這樣,挂吧。”
電話挂斷,直接關機。
……
暗黃路燈一盞盞亮起,太陽便匆匆下了山。
“你是孟瑾?”
身後響起一道不太确定的男聲,孟瑾回神側目,看見一個白襯衫,黑西裝,領帶一絲不苟的年輕男人。
她的呼吸一停,腦中回憶湧現,她想:自己是不該忘記他的。
青梅竹馬、久别重逢,這些常出現在都市小說裡的詞彙,随便一品,都能嗅到空氣裡暗潮洶湧的暧昧氣息。
她與對方也曾淋過同一場大雨,檢過同一片梧桐;隻可惜純粹的愛是“天賦物”,她沒有,也學不會。
來人肩寬個高,五官英俊,褪去了少年人的青澀稚氣,取而代之的是冷淡眉眼下,一股穩穩的書卷氣息。
夜風徐徐刮過,帶來他身上清爽好聞的洗衣液味道。
孟瑾眨了眨眼睛,将眼前人與記憶深處的少年漸漸重合,是了,他是她高三時的班長——叫聞見。
名字和他人一樣,都帶着一股穩穩的書卷氣。
空氣靜谧半晌。
孟瑾朝他點點頭,不失禮數地扯了個假笑:“班長?”
“是,好久不見。”聞見語氣淡淡的,也笑了。
接着又問:“回來探親?”
……
孟瑾坐上他的副駕,随意交換着這些年各自的經曆;她同他說了要留在安城發展的事情,還有近在咫尺的,與宋天宇的婚事。聞見也沒比她好到哪裡,盡管他現是安城大學最年輕的曆史系副教授,工作穩定,有房有車,但家裡還是不停催着他相親。
先是每天下班去咖啡廳見各種女孩子,見他依舊獨來獨往,沒有談戀愛的意思,他媽媽又托人四處打聽,給他介紹了幾個有意向的男生。
似乎在老一輩的觀念裡,人不結婚就是不完整的。
目光不經掃過身旁男人冷淡的眉眼,聞見側目看向窗外,眉頭微皺,看着情緒不高的樣子。
她淡淡收回眼,憑借着依稀記憶,拼湊起兩人為數不多的相處場景。
孟瑾是高三從理科班轉去聞見他們班的,她本就不擅與人接觸,班裡的集體活動也少有參加。
為了避免被班主任退回理科班,她不得不于老師派來的班長聞見保持表面友誼。
背書、吃飯,在晚風徐徐的校園角落做筆記,明明都穿着學校統一配發的校服,她卻能在人群裡一眼認出聞見的背影。
他的身材齊長,五官自帶冷感,雖然兩人都是不愛說話的性格,但神奇的是,她在高三文科班差不多一年的時光裡,隻要一擡頭,幾乎都能看到聞見不遠不近的身影。
有時是跟着她,有時則在前面一段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