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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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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現在來說說鹦鹉。

“首先,通過前面複盤,已經能确定,所謂的鹦鹉谛聽投世、通陰陽、和陰宅一體兩面這些說法,都是假的,對不對?完全是盜墓賊為了讓鬼影鬼火得到合理解釋,瞎編的。隻不過,剛好說到朱承林心坎,他深信不疑了。”

“沒錯,這我理解。”

“好,那排除這部分,鹦鹉的離奇之處還有兩處,一個是襲擊主人,搞得主人血肉模糊;一個是它怎麼就從北門突然飛回到朱家,而在我家明明也打開了籠子,卻沒離開。”

其實還有一點,就是它的學舌。縱觀全案,它一共說了幾類話。

“吉祥”,這不必說,每個學說話的鹦鹉的入門課;“有鬼”“鬼啊”,這是最開始被盜墓賊深夜探查而驚吓的朱家人發出的驚叫聲,鹦鹉學了去,不足為奇;仿女聲說的各類柔情似水的話,這也得到了解釋,就是朱家妻妾整日争風吃醋所緻。

還有兩處,目前也能理解了。

第一,就是在朱承林案發現場被發現時,它沖着目擊者叫喚的“陰曹地府”“見閻王”,目擊者被吓得要死,乍一聽也的确夠驚世駭俗。但實際上,這句話有出處,有明确來源呀。

不就是盜墓賊殺人前說的話嗎?

“哦對對,是,怪不得你們要問他當時說了什麼!”二公子恍然大悟,“這鹦鹉可真厲害啊,聽一遍就學會了!”

是啊,它是真的很聰明。第二點,也是一夜就學會了的啊。

那就是我曾聽到過的暗啞、堵着嗓子眼的男聲——“藏起來,藏起來!”

“藏起來?”

我點點頭:“醫館學徒說過,傅紀兩口子沉默寡言,屬于話少的人,傅紀又對鹦鹉很珍視,不讓自己的徒弟靠近。那麼,鹦鹉在傅紀家中那些年,沒學會多少話,沒有多少離奇的傳說,就很好理解了。但是傅紀一貫平和的情緒,則在他突破道德底線偷了一袋陪葬品時,出現了颠覆。那晚,他近乎瘋狂的為紅玉頭面做着木盒子,以緻一夜未休息。”

“啊!所以‘藏起來’是傅紀說的!鹦鹉放在他的房中,他聽到主人一反常态念叨這幾個字,就輕輕松松學會了!”

沒錯。所以,詭異的學舌,其實都是有根據的。

“嗯,這我能理解了。那襲擊怎麼說?”

這次,做出解釋的謝甯軒,他坐在椅子上,明明姿勢松懈,但氣質依然挺拔。

“不要被血腥、玄乎的辭藻渲染的失去判斷。你細想,這鹦鹉也養了七八年了,除了這兩起襲擊,并無類似行為發生。這就說明,這兩件事一定有共性。”

“什麼共性?共性就是主人死了,它就兇性大發!”

謝甯軒掃一眼弟弟:“你還是在帶着情緒判斷。我說了,不要帶色彩看它。鹦鹉襲擊這兩個人,前後發生了什麼?是,是主人死了,但正是因為主人死了,才會引發鹦鹉平時習慣的變化呀。”

我見二公子還是迷惑,便把話說明白些:“朱承林死後,鹦鹉被帶離朱家,午後就賣給你,又送來我家。你可還記得垂柳怎麼抱怨的?這鹦鹉在我家三天,不吃不喝。”

“同時,傅紀死了之後,鹦鹉也不吃不喝,直到三天後襲擊他的屍體。”

二公子漸漸品過味來:“原來它在主人死了之後,都有過不吃不喝的忠鳥行為啊,還真是頗通人性。”

得,我還以為他理解了呢,誰知還是跑偏了。

動物習性,不要老往人性上扯。當主人死了之後,别人喂食卻不吃不喝,應該考慮得不是為主人盡忠,而是生活習性的變化。

“你還記得醫館學徒怎麼說的嗎?傅紀說過,這鹦鹉習性與衆不同。朱承林也是将它養在陰祭台,那屋子裡滿處是深色的、奇怪的、軟乎乎的東西,還引來了蛆。這些其實都暗示着,這鳥……”

“是以生肉喂食的。”謝甯軒徐徐接過話頭。

二公子跳了起來:“啊?啊!”

衙差請我爹去驗看屋中東西的時候,我爹都被衙差惶恐的語氣搞得心裡發毛,但驗看之下卻發現,那些隻不過是碎肉塊發黴了。

豬肉,不是人肉。

在這基礎下,再來看兩個主人被襲擊的場景,就能明白了。

朱承林是被捂死的,盜墓賊見他口鼻七竅出了血。而傅紀則因為中毒,出現了皮膚潰爛的情況。這對于平日就食生肉的鹦鹉來說,猶如一道自助餐啊。

“天哪,所以他們死後被啃食,竟然是鹦鹉餓了!”

“對,所謂三天不吃不喝,也不是什麼盡忠行為,隻是其他人送來的飼料,壓根不合口。所以當棺材被打開,傅紀血肉露出;當飛回到朱家,聞到散發血腥味的朱承林,鹦鹉就再也忍不住了。”

二公子捂住嘴,惡心的直想吐。

謝甯軒幫弟弟順了順背,又道:“不過,别擔心,鹦鹉雖然把他們啄的血肉模糊,但沒那麼血腥,它沒吃他們的肉,所謂啃食,其實是錯的。”

“你怎麼知道?”二公子又幹嘔起來。

因為鹦鹉還活着。

山上兩個盜墓賊毒死後,蛇蟲鼠蟻也被毒死了。如果鹦鹉真的吃了傅紀的肉,鹦鹉也得毒死。

而在朱承林的陰祭台,地上丢着那麼多肉,鹦鹉為什麼沒吃?因為它飛回去後,那些肉已經腐爛了,這就說明它也根本不吃腐爛了的食物。

棺材裡的傅紀、飛回家看到的朱承林,都已經過了三日,屍體開始腐敗。鹦鹉縱然循着血氣啄了他們,但絕對沒有咽下那腐敗的人肉。

“哎呀媽呀,真惡心死了!”二公子臉色都白了,連連撫摸着自己的胸口,“好家夥,它憋着幾天見到主人,就幹這事!”

這事有什麼稀奇嗎?動物習性罷了。

但至于怎麼飛回朱家?恐怕便隻能推論了。

這隻鹦鹉的确聰明非常,學舌極快不說,還會自己打開籠子。但它畢竟是動物,智商還是受到了限制。

盜墓賊說了,他帶着鹦鹉回住處,是步行。而姓雷的也說,到北門茶莊一路到處都是人,就說明他也沒坐車。可二公子不是啊,他在茶莊喝完茶買了鳥,是與友人登上馬車來我家送給我的。

也即,鹦鹉清楚的看到了朱家到盜墓賊落腳處、再到北門茶莊的路,卻被掩入馬車中,并不知曉後續的行程。所以,在我家的時候,即便它打開籠子,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可到了北門茶莊,鹦鹉就認得了呀,就能循着來時的路,一路飛回朱家。卻沒想到,主人已經死了,還激發了它饑餓時的生理反應。

但鹦鹉就得被審判嗎?

它做了什麼?這一切,不管是罵名罪名,還是通陰陽的大帽子,不都是人類給它施加的嗎?即便它真的吓到了人,不也是在模仿人類嗎?

“可是、可是,”二公子吸一口涼氣,“我還是覺得很詭異。鹦鹉認路?而且它打開籠子,都是偷偷的诶,沒當着咱們的面打開,真是夠奇怪的!”

是。

許是知道當着人面逃走會被抓,許是稀罕好奇新到的地方,許是想看看殺了主人的到底是什麼人。鹦鹉沒在第一時間逃走,回到朱家後,縱使描述再怎麼可怖,飛走前的它,卻也是發出了悲鳴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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