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二叔看向元夕,元夕看向張煜,眼睛微紅,手微抖,他就知道,大人不要他了,現在眼裡、心裡都隻有覃飛,連自己給他找強大的靠山都不要。
畢竟元二叔在這京都也是可以橫着走的人,當然了,元二叔并非張狂之人,但是并沒有太多人敢得罪他。旁人都巴不得跟元家攀上半點關系,張煜倒好,一點都不在意。
“元夕既然認了我做弟弟,我認不認義父已經不重要了,你說是吧,元夕哥哥。”張煜看向眼睛微紅的元夕,忍不住吐槽,怎麼重生了還是這麼愛哭,真的是個哭包。
“嗯。你說的對,你是我弟弟,誰敢欺負你啊。”元夕聽着張煜喊哥哥,又笑了,心情大好。
元二叔不明白為何元夕這般重視張煜,張煜看起來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從前也未曾聽說過元夕有什麼在意的人,如果是喜歡的人,照着張煜的性格,怎麼能夠讓别人搶了先呢。
何況,元二叔能夠明顯的感覺到元夕在張煜面前有些裝乖,不同于往日裡在他家中長輩面前裝乖,如今是真的乖,乖得跟着被摸了毛的貓一般。
“煜兒是我的伴侶,我自然會護着他,不會讓人欺負他的。”覃飛看着元夕認真地說道,他有些搞不明白,元夕到底為何這麼在意張煜。
“就是啊,元夕,煜兒是我兒媳婦,雖然是初到京都,但是我們不會讓人欺負他的。”張婉婉也是說道。
“先吃飯,菜都涼了。”覃明看着衆人笑着說道,心裡卻是有些驚訝,張煜居然跟元家有關系。
作為生意人,覃明自然看得更遠,覃明自然不是個唯利是圖的小人,但是若是能夠與元家合作,覃家的聲音自然能夠更上一層樓,雖然覃家如今本就勢如中天,但是誰不想更好呢。
“煜兒,嘗嘗這個。”覃飛說着,便是用勺子舀了一勺金玉羹遞到張煜嘴邊。
這金玉羹就是炒幹的金黃魚籽蒸白嫩豆腐,再淋上一點熱油,味道不要太好。看到張煜眼睛都亮了,覃飛便是把盤子移到了他的面前,覃飛做的順手,伺候的也貼心,倒是讓張婉婉和覃明看傻了眼,他們家高冷的兒子如今倒是細緻入微,簡直可以用兩個字來形容——舔狗。
從前三十多年都沒對誰上心,如今娶了媳婦,倒是寶貝地不行。
元夕看着,心裡很是嫉妒,但是卻無可奈何,因為張煜吃的很滿意,隻能自己消化不滿之氣了。
吃過飯,元二叔與覃明聊着天,元夕貼着張煜,張煜身邊又坐着覃飛,一直到半夜,元夕都賴着不走,覃家也不好趕人,但是已經開始打哈欠了,最先撐不住的自然是老太太,張婉婉扶着老太太去休息,随後去廚房,讓廚房的人做了夜宵。
吃過夜宵後,張煜下令了。
“我困了,要睡覺了,你們回去吧。”張煜看着元夕說道,“我如今挺好,覃飛對我也好,今日你也看到了,他們二人對我也不錯,并沒有因為我是男性而不滿意,便是奶奶對我也是滿意的,這手镯便是她今日所送,你不必擔心我在覃家受委屈。便是真的受了委屈,不用你說,我也會找你的。”
“好,我聽你的,但是明日你跟我去元家認親。”元夕看着張煜執着地說道。
張煜搖了搖頭,“如今的身份我很喜歡,簡單,沒有那麼多紛雜的事情。”
“可你是覃飛的伴侶,覃家也有很多是非,你若是沒有任何背景,日後會被人輕視、欺負的,我不能給旁人半點欺負你的機會。”元夕說道,見張煜要說什麼,便打斷接着道,“便是覃飛有心護着你,可他不會時時刻刻都在你身邊。在京都,覃家自然是數一數二的存在,可是比覃家更高的存在也很多。我不能夠賭,所以我要将一切可能扼殺在萌芽之中。”
張煜歎了口氣,覺得元夕真的操心太多了,他又不是傻子,還能站着讓人欺負不成,他覺得元夕不僅僅想做自己哥哥,恐怕是想做自己琴爹,真的是有夠操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