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煜的腳步在星探的熱情邀請下略顯踟蹰,他回望身旁,覃飛的眉宇間凝聚着複雜的情緒。
張煜也沒有想到,出門看個電影,居然被人看重,邀請他去娛樂圈,張煜有些好奇,卻又覺得他怎麼可能去當戲子呢。如今的明星,在張煜這個古人看來,可不就是娛樂的戲子嗎?
而覃飛正是想到張煜的身份,本來夫夫二人歡歡喜喜出門看電影,哪知道還沒進門,便是被一個星探看重,熱情推銷自己與自己的公司,邀請張煜做明星。可張煜又不是現代人,恐怕是不願意的,不過覃飛又見張煜滿臉好奇,倒是糾結。
他自然是不贊同的,畢竟娛樂圈太混亂,他可不想張煜被人惦記。何況,他想讓張煜這一世輕松一點,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覃飛伸手牽住張煜的手道:“我們先進去看電影,你若是好奇,回頭我們去找元夕,元家是有娛樂公司的。”
“嗯。”張煜點點頭,現在還是先看電影。
“元家?”那星探看着兩人的背景有些詫異,那不是星火娛樂公司的東家嗎?他長得可真好看,若是進入娛樂圈,絕對會成為頂流。
不過,既然認識元家,他是沒希望了。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名片,星探又開始物色下一個人。
電影卻是好看,也确實精彩,更是有不少人在讨論,喜歡哪個哪個,張煜覺得,如今的這些人似乎并不會讓人瞧不起,反而很招人喜歡啊。
“想吃什麼?”看過電影,覃飛半擁着張煜,從電影院裡出來,但人還是太多了,張煜不免被撞了一下,還沒有回答覃飛的問題,腦袋直接撞上了覃飛的腦袋,都聽見響了。
“煜兒。”覃飛瞬間擔心地喊了一聲,連忙伸手忙張煜揉腦袋。
張煜搖了搖頭,笑了笑,“沒事,走吧。”
好不容易出了電影院,正想好去哪兒吃飯,元夕卻又是打電話來了,問張煜在哪兒,他給張煜送些東西。
兩人隻好回家,覃飛深深覺得元夕真的是個移動電燈泡,不分白天還是黑夜,永遠那麼亮,沒有哪天不冒泡的。
“你又送什麼東西?”覃飛很無語,元家是厲害,但是覃家也不是什麼都不是,所以他能滿足張煜的需求,更何況,重生之後的張煜物欲其實不高。
“我給我弟弟送東西,關你什麼事,你要是不喜歡,一邊去。”元夕冷哼道,然而看到張煜眼睛微眯,頓時變臉,和顔悅色,“弟媳你要是喜歡啥,盡管說,我也給你弄來。”
張煜頓時笑了,這還是元夕第一次喊覃飛弟媳,從前都是直呼其名,對其很不滿意的,不過這些不重要,他喜歡就好了。
“元夕,你不該回去上班了嗎?這都一個月了,你一直呆在京都,都不用工作嗎?”張煜說道。
“我都已經找到你了,自然要呆在你身邊,那工作本就是無趣打發時間的,如今我有事情做了,自然不需要再去了。”張煜說道,雖然工作很好,但是他是差工作的人嗎?
之前一直忙着找張煜,所以隻是在背後掌控元家,實際上并不喜歡京都。但是如今張煜在京都,他肯定也是要呆在京都的。
“你想工作?”元夕突然問道?
“嗯,有些無聊。”張煜說道,之前差錢,所以開了直播,不過如今不差錢了,自然不高興直播,至于畫畫、彈琴,那就是自己的娛樂活動,日子不要太舒服。
隻是真的什麼都不做,人好像又不舒服了。畢竟覃飛也不是經常陪他,覃飛接管覃家,如今确實順風順水,但是白日也是要經常去上班的,偶爾還出差,幾日不回的情況也是有的。張煜不免有些無聊了,今日那星探提出讓他進娛樂圈,他倒是好奇了。
“那你想做什麼?”元夕一邊說,一邊将今日的禮物送上,是一把古扇,被保護的很好,若是旁人買了自然是放在家裡供着,但是元夕确實直接送來給張煜用。
畢竟從前,張煜也有一把扇子,經常挂在腰間,元夕一直記得的,所以張煜肯定喜歡扇子。而這把扇子是元夕找到與那把最像的。
“扇子?”張煜眉眼微挑,伸出修長白皙的手,拿起了盒子的扇子,跟他的那把很像,不過不是,因為他的那把扇子是武器,第一次殺人的武器,後來就不需要了,隻是為了紀念第一次,一直帶在身上,畢竟那是他翻身的第一步啊。
“嗯,就是沒有找到一模一樣的。”元夕說道,還有些遺憾。
“我很喜歡,謝謝。但是日後真的不用再給我送東西了,我若是缺了,會找覃飛的,若是他也沒辦法,我再找你。”張煜說道,“你不能總是圍着我轉啊,前兩天帝成洛找過我。”
“他找你做什麼?”元夕頓時怒了,“他若不是生在帝家,我早就弄死他了。”
“怎麼變得這麼沖動了,你知道他的心思嗎?”張煜放下扇子,看着元夕說道。
“他做夢。”元夕冷笑,帝成洛喜歡他,别惡心人了,他不殺了他已經是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