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要不……你别開車了吧?剛剛畢竟喝了酒。”
林慕瑜拉開駕駛座車門的手一頓,便又笑道:“遵命,前妻女士。那我們打車回去吧,車就放這兒,我明天下班了過來開回去。”
“其實……也不用打車。”
林慕瑜從後座幫她把那四束花和她的電腦包一樣樣拿出來,一邊騰出手關上車門,一邊說:“不打車怎麼回去?從這裡走回家,少說也得兩三個小時。”
“那就看你說的是哪個家了。”她低頭一笑,上前把那些花接過來抱在自己懷裡,轉身就走上了沿海步道。
林慕瑜鎖好車跟上去,謹慎地沒有“高興得太早”,而是故意裝傻:“噢?莫非前妻女士在‘燈塔’附近還有房産麼?”
“巧了,我離婚的時候訛了前夫一把,讓他把‘燈塔’邊上的一套房轉到我名下了,從這裡走沿海步道散步過去,最多也就二十分鐘。”她說話間已忍不住漏出幾分笑意。
林慕瑜跟在她身後一步之外,一邊飛快地給李意發了條星訊,一邊佯裝歎氣:“哎呀,真羨慕你,你前夫可真大方,不像我前妻,什麼也沒給我。”
“對呀,我前夫可大方了,這幾天還天天派人給我送花。”她順着他的話說下去,還邊走邊回過身來給他看她懷裡的花,“你看,都送了一百一十二枝了。”
“你這麼無聊,還數他送你多少枝花。”
“是他無聊,送花就送花,還那麼講究,每次都是二十二枝主花,六枝伴花。”
林慕瑜眉梢一挑,故意問道:“噢?這兩個數字有什麼特殊含義嗎?”
“誰知道?我猜……大概是指六月二十二号吧,是我的生日。”她停下腳步,轉過身來,笑着問,“我猜得對嗎,前夫先生?”
他便也走到她面前,停下腳步,看着她懷裡的那些花,笑道:“對,也不對。”
“怎麼不對?”
“确實是指六月二十二号,但不是因為那是你的生日,而是因為……”他頓了頓,微微俯身湊到她耳邊,低聲道,“那是你第一次吻我、第一次對我告白的日子,肖紫玉。我總想回到那一天,然後把我一路上做錯的事全都改正。那是我最想回去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