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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寶珠穿成一本年代文的前期小炮灰,原著女主是她堂姐,下鄉當知青後姐妹倆同時喜歡上男主,最後男女主情投意合,炮灰出局,一時想不開,跳河自.盡,妥妥的工具人。
姜寶珠:震驚!帶三娃寡夫竟這樣吃香?!競争當後媽竟那樣激烈?!喪盡天良哇!
上輩子社畜猝死的姜寶珠隻想當一條鹹魚,男主?後媽?炮灰?全邊兒去,滾滾滾,還不如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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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物資貧乏,即使有姜家時常寄錢寄包裹,姜寶珠的小日子也過得苦兮兮,遂決定抱條大腿過好日子,在生産大隊挑來揀去,終于盯上宋會計家的小兒子宋明鴻,雖然宋明鴻天天混日子,不幹正事,是社員眼中的混子,但他是宋家的寶貝小兒子,人長得唇紅齒白,十分帥氣,對顔控的眼睛特别友好,加上宋家時不時飄出肉香味饞人,宋家,能處!
在原著中,原主跳河,還順帶把跳河救她的宋明鴻一波帶走,緣分!
婚後身為生産隊婦女主任的婆婆身邊天天有瓜吃,姜寶珠像瓜田裡的猹,哪裡有瓜,哪裡有她,快樂!
宋明鴻:媳婦,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