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前幾天。”甄均關上門,沒有過多寒暄,直奔主題道:“還是老規矩,你在下面。”
男人笑了笑,“行,反正躺的次數多了,你現在再叫我做回1也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直接來吧,我出門之前自己處理過了。”
兩人很快從門口滾到了床上。
二十分鐘後,甄均上手掐紅了對方的腰,眉頭緊蹙寫滿了不滿,“啧,你叫幾聲試試,浪一點。”
男人如言照做了,但甄均還是覺得缺少了點什麼,始終無法迎來發洩,最後越做越心煩,率先停了下來。
“算了,今晚就到這。”甄均起身下床,沒留給男人詢問原因的機會,直接先進了浴室。
等他再出來時,屋内空無一人,男人已經先走了,在手機上給他發了消息。
【我看你今天狀态好像不太對,再做下去也沒意思,我就先走了。】
對方在這方面上做得非常好,真正的隻是打炮,不會有過多糾纏,就算結束也很坦蕩潇灑。甄均對此很滿意,這也是為什麼過去這麼久,還會選擇找他的原因之一。
但不知道今晚是怎麼了,大半夜心急約人過來的是他,真正開始了又覺得不如上回得趣。
甄均回複了一個“嗯”後便扔開手機,躺倒在床面上,看到一旁拆開包裝的Condom,思緒不由得回溯至上一次的夜晚。
酒吧裡紙醉金迷,頭頂的彩燈晃得人眼前發花。他其實沒有和人亂做的癖好,就算是做,大都也會戴。
不是潔癖,單純惜命,怕對方有病傳染給他。
但上回和gay吧那個男人,他們做的很急躁,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
男人的身體很漂亮,不是那種幹癟癟、毫無看頭的白切雞身材,而是介于青年與成熟之間,既幹淨敏感,又擁有線條流暢的肱二頭肌和腹肌,像是展覽上極具欣賞性美感的雕塑。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他們在身體方面的契合度,那種極緻的感受,是前所未有的,食髓知味的。
他想,就算沒有那杯酒,他興許還是會摁着對方一晚上。
甄均努力回憶了一下那天晚上。
他叫什麼名字來着?
既然對方不是第一次,也沒有否認他的打炮說法,那麼這種事想必經常做。
甄均将記憶翻了個遍,最後騰地一下坐了起來。
是了,那個男人從始至終沒有透露過名字,反倒是他,就那麼先将自己的名字說了出去。
甄均掃了一眼某個箭在弦上卻始終不得發射的地方,後槽牙都快咬碎了,發出咯咯的摩擦聲響。
靠,這波真是虧大發了。
早知道會變成現在這樣,他死也不會跟對方走。
“……”
“喂,幾兒,你幫我查一個人。應該是在晉城做生意,男的,丹鳳眼,也是個gay。”甄均給朋友打完電話,就看到手機界面彈出一條微信消息。
【裴青川:沒事,小孩子脾氣大很正常。】
甄均看到後半句話時氣笑了。
【甄均:什麼時候見一面?】
他倒要看看這人是鑲了一排大金牙,還是腦門上頂顆水晶鑽,能給他嚣張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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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霁在樓下小區晨跑完,回到家還沒來得及換下汗濕的運動服,就接到了甄均的電話。
“方哥——”甄均拖着嗓音喊道,語氣中帶着幾分委屈可憐。
“怎麼了?”方霁側過頭,将手機夾在耳朵與肩膀之間,給自己倒了一杯水。“你又桶了什麼簍子?”
他絲毫不懷疑甄均闖禍的速度,以往也沒少幫他擺平和去局子裡撈人。
不過倒不是說甄均是個蠻橫、愛惹是生非的人,大多數時候,是别人碰瓷他,他懶得和人争執就報了警,雙方一塊進了警局喝茶。
方霁想,甄均之所以老是碰上這種事情,估計是看他穿得跟個學生似的,人傻錢多好欺負。
說起來兩人第一次見面時,甄均也是在被人欺負。他那副長相,不張嘴說話時,往那一站,确實挺單純的,一副涉世不深的樣子。
不過也好在甄均不是個願意吃虧的性格,還會自己報警或者搖他過去幫忙,否則就這被坑的次數,都夠他掏空家底的了。
“好哥哥,我就不能是單純想你了才打的電話嗎?”
認識這麼久,方霁哪裡還不了解他,喝完水杯裡的水,道:“今後這種騷擾電話就不必打給我了,我見一次挂一次。”
說着真将手機拿下來準備挂斷。
“等一下!”甄均這才收起那副散漫狀态,“我說還不成嘛。”
方霁嗯了一聲,到客廳沙發上坐下,等着他繼續往下說。
“這回還真不是喊你幫忙,是想問你最近有沒有空,約你一塊去爬山。”
“爬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和娛樂方式,這并不奇怪,但甄均大早上專程打電話過來就為了約他爬山,這倒是令方霁有些疑惑不解。
“你要是嫌活得久了想跳崖自盡請自便,别拉着我就行,我不想死,更不想背上個嫌疑人的頭銜。”
電話那頭的甄均噎了片刻。他知道方霁這人大多數時候吃軟不吃硬,隻得老實交代了自己最近因為欲求不滿,想換個途徑發洩精力。
方霁聽完倒是沒有露出什麼震驚或厭惡。男人嘛,有時候精蟲上腦,精力豐沛很正常,更别說甄均還處在血氣方剛的年紀。
他自己也是過來人。
“好哥哥,你就陪人家去吧,難道你就真狠心看我憋死在家裡嗎?”
方霁答得很快:“狠心,反正死的又不是我。”
甄均假裝抹了抹眼淚:“那我真可憐,爹不疼媽不愛的,像個被全世界抛棄的孤兒,獨自在外漂泊,人生地不熟,辛苦拼搏數十年,好不容易遇上個知心哥哥,還巴不得我馬上死。”
方霁都快聽樂了:“不好意思,我硬的不吃,軟的更不吃。”
甄均:“……”
他懷疑他哥是在搞顔色,但他沒有錄音。
“真沒有一點同意的餘地?”甄均歎了口氣。
方霁也不是那麼鐵石心腸的人,見逗得差不多,終于松口:“收起你那副死夾子音,這事興許還有得商量。”
因為工作繁忙的原因,方霁這些年其實沒什麼時間進行娛樂休閑活動,頂多晨跑一下,還得到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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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是喀斯特地貌,當地的山不少,但要找到一座能夠滿足刺激與挑戰性的高山卻并不容易。
方霁給劉叉發去消息,問有沒有适合爬山的地方推薦,對方很仔細地羅列了三個好去處。方霁直接将消息截屏發給了甄均,讓他挑選。
兩人第二天便帶着裝備驅車前往隔壁市。
山很高,到山頂最快也要六個小時。爬到中途,甄均突然想起很久之前方霁同自己說過的事,沒忍住問:“對了方哥,你和你那個大學室友最近怎麼樣了?我不在晉城的這段時間他有沒有繼續給你使絆子?”
這事其實怪方霁自己說漏了嘴,前年跟甄均約出來吃夜宵,多喝了些酒,心事就跟洩洪似的往外流,一會說自己大學時期與賀知行的關系有多麼鐵,一會又将賀知行罵了個狗血淋頭,前言不着後語。
甄均雖然聽得艱難,但也大緻拼湊出了事情的經過。
“也就那樣吧。”方霁對此答得很含糊,甚至還有些心虛。
雖然賀知行确實不愛幹人事,但他也不怎麼喜歡将與對方的糾紛放到明面上來評頭論足。
甄均一聽就知道方霁不願意聊起這事,迅速換了别的話題。
當年方霁雖然同他吐槽了那位大學室友好一通,但字裡行間卻沒有透露過對方的姓名,就連他開口詢問,方霁也沒有回答,隻以“混賬”代稱。
他動過偷偷調查對方是誰的念頭,方霁給出的提示也多,這件事對他來說并不難,但次日早上方霁酒醒,卻專門為此給他打了個電話過來。
沒說什麼威脅的話,但甄均清楚地感知到:方霁不想讓他知道對方是誰。
甄均承認自己吃味了,可他更加不想惹惱方霁,這件事便不了了之。
“方哥,你說咱倆四個小時能上到頂不?”
“不休息的話應該行。”
華拓山是開發了很久的景區,專門供攀登人士消遣。他們很幸運,這個時候正是淡季,山上沒什麼人導緻擁擠。
随着海拔逐漸升高,周圍的空氣也變得更為清涼。
秋天的蕭條無法進入晉城的中心,卻能侵蝕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風景自然是不如春天的綠意盎然和冬天的銀裝素裹,但站在最頂峰眺望山腳下的世界和走過的道路,同樣能有一番好心情。
兩人打算在山上看明早的日出,所以幹脆将帳篷一塊背上了山,湊合一晚。
隻是剛紮好帳篷,灰蒙蒙的天邊就開始淅淅瀝瀝地下起了雨。
兩人掐着時間躲進了帳篷中,起初還以為是小雨,但随着雨勢愈演愈烈,砸在地面上發出噼裡啪啦的巨響,甚至狂風驟卷,掀起帳篷四角的地釘,兩人才終于意識到不對勁。
“草,不會是台風天吧!”甄均身上幾乎被刮進來的雨水打濕大半,沒忍住罵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