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不管再怎麼無奈,她還是不得不暫時放棄了——但隻是暫時而已。現在可以先托人照顧一下烏裘,等到了七月,她跟顧雲熙搬出沈府,再親自把烏裘接回來。
其實搬出去這件事,從兩年前沈随安就有所打算了。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後,她發現顧雲熙跟沈家人應該合不太來。沈随安不願意勉強夫郎去迎合别人,況且顧雲熙也一直想要更寬廣的居所跟更漂亮的院子,到時候可以給他一些地方讓他自己設計,想必他也會很開心的。
有點事做總比悶在家郁郁寡歡的好。
所以在一年多前,沈随安就開始給顧雲熙籌劃他二十歲的生辰禮物——一方位于王城東面的複合型院落,距離沈家主宅大概有半個時辰的車程。
她親自監工,請了最好的匠人來設計院落,也讓李側君幫忙參考了很多,前幾日也算徹底完工,隻差再收拾收拾,好好養護一段時間,等顧雲熙生辰後就可以直接入住了。她确實舍不得把自己喜歡的東西都舍棄,但也不會一直不顧夫郎的意願。
沈随安想,到時候就把烏裘放在沈府雲水居,差人照料着,經常回來看看。這樣既不會起沖突,也可以養烏裘。她告知顧雲熙,隻需要在找到合适的收養人之前,再讓烏裘留在這裡幾天就好。
對此,顧雲熙不置可否。
可沈随安沒想到的是,就在妻夫二人商議過這件事的兩天後,本來老老實實待在偏房中的烏裘忽然不見了。
也是在同一天下午,李側君急急忙忙地找到了沈随安,他說,沈涵今日想準備出門逛逛,可一直到現在接近天黑都沒有回來。沈随安面色凝重地差暗衛去尋找,另一邊的家主沈路差點都要報官,一直到暗衛那邊傳來平安的消息,一家人才放下心。
等到沈涵一行人回了家,沈随安過去一看,就見自己的弟弟臉色煞白,嘴唇都被咬出了血,平日裡最喜歡跟二姐一起玩的小孩,此刻卻怕得不行,兩眼都哭紅了。
在沈随安哄了好半天後,沈涵才總算不再緊繃,低聲抽泣,一字一句地道歉:“對不起、二姐……嗚……小涵、小涵沒用,把烏裘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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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涵病了。比起找烏裘那次受的寒,更大的問題是他十分害怕,害怕被二姐厭棄,也害怕被二姐的夫郎責怪。即便有沈随安去安撫,去保證不會因為這件事怪他,效果也不大,小涵始終覺得是自己的錯。
狗不會無故走丢的。
烏裘現在還是幼犬,每次帶出去應該都是被抱在懷裡,牢牢抓住才對。一般被抱住時,烏裘很少會強烈掙紮,隻會乖乖窩在人手臂裡睡覺。沈随安面上沒有深究這件事,隻是在安撫弟弟,但從那天下午,調查就開始了。
在第三天的夜裡,暗衛寒霜把一個被綁起來的女人送到了沈随安面前,單膝跪地,禀報調查結果。這女人是沈涵的一名貼身侍衛,寒霜看到了她在往沈府外轉移一匣銀子。
沈随安低斂眼眸,翻動書頁,分出一點心思聽着女人說她隻是一時鬼迷心竅,被銀子蒙蔽,才答應了那男人的話。她本以為隻是裝作不小心弄丢了狗,也沒想到小公子會生一場大病。
“所以,是誰讓你這麼做的?”沈随安輕聲問。
“那人蒙了面,卑職不知是何人……”女人顫顫巍巍地回答,“但卑職注意到,他的右手手背上,小拇指的裡側,有一道不明顯的疤。”
“把他給你的命令重複一遍。”
“那個人說……”女人咽了口唾沫,“把今天會出現在沈涵身邊的狗帶走,讓它永遠也回不來……事成之後、管住你的嘴……”
“那你是怎麼做的?”明明是平靜的語氣,卻更讓人心底發涼。
“我、我……”她的聲音幾乎快消失了,“我把它帶走後,扔進了,抱州河……”
沈随安合上了書。
“寒霜,這個人交給李側君處理。青竹,跟我去看看我夫郎。”
還真是巧合。這個傷疤的描述,跟她夫郎身邊那位貼身男侍晚黛手上的疤痕,簡直一模一樣。
要不是墨竹曾經和她提過,晚黛很在意自己手上一處不起眼的疤痕,經常往上面塗藥膏,她還真不一定能注意得到。看來,往夫郎身邊放那麼一兩個自己的人,是有點好處的。
起碼不會一直被他蒙在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