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諾菲斯公國邊境,一輛馬車晃晃悠悠行駛在林蔭小道上。
科斯特正舉着鏡子搗鼓,惡魔标志性的犄角和尾巴必須施法消失,血紅色眼眸也不能留,變成了人族最常見的棕褐色。
蓬松及腰的金發如微波般卷起,柔和的陽光透過車簾縫隙,仿佛每根發絲都在發光。
白皙面龐沒了血色眸子少了幾分邪性,嘴唇似花瓣粉嫩,眉眼精緻。
他身穿米白色内衫,披淺灰色披肩鬥篷,衣角處還有銀絲暗繡,仿佛出行遊玩的貴族少爺,相貌耀眼,引人注目。
為低調考慮,科斯特把頭發也變成棕色。
若非僞裝魔法隻能改變事物的表層特點,他早就大動五官變成一副平凡相貌了。
隻是,再僞裝也很難掩蓋上位者帶來的威壓。
沒錯,他可不是一隻普普通通溜到人族玩的惡魔。
他是惡魔之主——魔王。
一百多年前,魔族對外發動戰争,人族聯合精靈族、矮人族等族一起對抗魔族,魔族慘敗。
上一任魔王也在戰争中死亡,作為兩位惡魔領主之子、血脈純淨、受貴族支持的科斯特在荊棘王冠選擇下順利繼位。
多年來,即使一直兢兢業業收拾前任魔王留下來的爛攤子,不曾踏出魔界一步,外界也傳言魔王在修養生息,遲早要卷土重來。
許是因此,他前世沉眠醒來才會遭到刺殺。
想到這裡,科斯特握緊拳頭,手中聖物波動着舒緩柔和的魔力,提醒這一切都是事實。
畢竟誰能想到,傳說中殘暴邪惡的魔王已經死過一次了。
心髒被刺穿,身體和意識逐漸消散,科斯特瀕死之際卻意外與聖物建立聯系,回溯時光,提前蘇醒。
往代魔王沉眠是為了接受傳承或受重傷修養之類的大事,科斯特不同,單純喜歡睡覺,但睡眠質量不太好,被大小事務纏身,堅持數十年終于堅持不下去了,所幸宣布沉眠。
然而這場長達十年之久的沉眠計劃不出三日便暗中結束了。
大祭司萊昂接到秘密傳召匆忙趕到王宮,待聽科斯特講完全過程,如遭雷劈,他喃喃道:“你可是魔王啊?”
科斯特羞得漲紅了臉,氣惱耍賴道:“魔王怎麼啦?又不是我想當的!你覺得我當的不好你來當好了!”
“不……不是,你讓我捋捋。”萊昂有些頭大:“你是說原本快打敗他們了,結果被人一劍反殺了?”
他上一秒還像個張牙舞爪的小刺猬,下一秒卻偃旗息鼓,不甘解釋:“我那時剛睡醒什麼也不知道,他們喊着什麼羁絆啊人族啊就沖上來了,而我一開始又沒想下死手,把他們都打趴下後,一個人突然實力爆漲,拿劍沖上來,我才……”
即使看不清面容,科斯特也能感受到“夢”中之人殺意多麼強烈,手持利劍攜雷霆萬鈞之勢沖來,且羞于承認的是,那一瞬間,他居然驚訝到忘記反抗。
想到這裡,科斯特有些難過,他算是史上最愛好和平的魔王,人族為何還要派人刺殺。
胸口處傳來陣陣熱量,取出挂在脖子上的吊墜,那是萊昂臨行前遞給他的護身符,可通信傳音,最重要的是能隐匿惡魔氣息。
萊昂聲音不知為何有些虛弱:“一切順利嗎?”
“嗯,不過你聲音怎麼聽着不太對勁?”
“我沒事,不用我派惡魔保護你?”
“那人連我都能殺死,魔族之中還有誰比我更強麼?”
這倒不假,否則萊昂也不會同意科斯特離開魔界,他隻得歎息一聲:“路塞爾,保護好自己。”
科斯特内心軟軟陷下去一塊兒,自從繼任魔王後,再也沒聽過萊昂喚他教名了,這個隻有最親密無間的人才能呼喚的愛稱。
他低低應了聲,結束通話,掀開簾子看看到哪裡了。
湛藍天空,翠鳥掠過,疾速如箭,像一顆色彩斑斓的子彈射中心髒,科斯特有些呆愣。
馬車碰巧經過路邊的一棵蘋果樹,他被嫩綠枝丫掃過額頭,香甜果味撲鼻。
說起來,科斯特活了将近三百年,還是第一次離開魔界。
與王宮花園用魔力撐起的景色不同,這裡連空氣都蘊含無限生機。
充當車夫的魔法人偶感受到主人氣息,一百八十度轉頭道:“報告主人,距離目的地還有五千米。”
人偶機械的話語聲切斷了科斯特發散的思緒,想起接下來的正事。
前世一睡而過,現在回憶,仿佛有迷霧遮眼,看不清持劍之人相貌。
線索太少,隻能從旁下手,幸好還能清楚記起那把劍的模樣,絕非凡品。
能殺死魔王的劍堪稱聖劍,唯有擅長煉器的矮人一族方可煉出。
此行目标便是矮人族最大的聚集地——拉姆亞城。
拉姆亞城靠近人族的羅諾菲斯王國,兩族互助交流,消息靈通,貿易繁榮。
許多冒險者都前往此地尋找适合自己的武器。
聖劍所在之地必有異象,如果能提前打探到聖劍下落,或許方便尋到那人蹤迹。
馬車已經到了城門,人偶向城池守衛出示相關文件。
科斯特靠着車壁,聽見一道粗犷的聲音:“城中不允許馬車行駛,還請步行入内。”
他聞聲下了馬車,擡手現出法杖,在空中輕輕揮動,人偶便駕駛馬車離開。
守衛手持銅矛,另一隻手舉着文件,露出疑惑的表情:“您是魔法使?”
“有問題麼?”
“沒事,隻是很少見魔法使獨身一人冒險。”
不同于受上天眷顧的惡魔、精靈、龍族三族,天生血液中流淌着魔法的力量,人族魔法天賦稀缺且力量不穩定,必須依賴法杖之類的導體幫助魔力運轉,加上施法過程消耗時間,魔法使體能不比其它職業,單獨行動無疑十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