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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種莫名的沖動,我想幫這個女孩子。
把她納為妾,或者外室,或者暖床丫鬟,都可以。
跟着我,跟着一個老辣的捕頭,至少她不會愁吃喝,但凡我還活着,她就會活得好好的,不用再這麼卑賤如蝼蟻、命微如草芥。
這個沖動的想法實在不明智,世道這麼亂,無家可歸的流浪孩子,比她更悲慘的兒童多的是,善心泛濫,見這一個可憐,救了,以後遇到别的,還能全都救了不成???
怎麼救得過來。
“你跟我姓徐吧,自己給自己想個名字,待會兒下車後我帶你去注冊戶籍,你以後做我的妾,管我叫夫君。”
倘若一生永遠強迫自己冷情明智,活着還有什麼意思。
“我姓徐,”我認真地告訴小孩,“清風徐來的徐,”拉過柔嫩的手掌,輕輕劃拉,一筆一劃,“徐明文,明白事理的明,文本賬簿的文。”
“徐,明,文,”她一字一頓地跟着我重複,輕輕地,怯懦地,試探性地喚,“……相、相公。”
“哎!”我高興地應,平穩行進的馬車中彎下身去,給她脫掉鞋子,“纏金蓮幾年了?”
“兩三年……”弱聲應,“相公,我的腳是不是有些大了?不夠好看?……在鄉下的時候,因為要幹農活打稻谷,所以爹娘沒給纏,直到賣進了窯子,才纏上……”
“挺好的,”我沒表情地扔掉畸形的小繡鞋,解開觸目驚心的裹腳布,汗臭氣撲鼻而來,“還沒徹底殘廢掉,興許放開幾年,能慢慢恢複了。”
“……相、相公不喜歡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