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忙不忙?”林睿之問林聽。
林聽正在削黃瓜皮,這一到夏天,他爸最愛吃的菜就是拍黃瓜,家裡有幾根黃瓜就拍幾根,天天在外大魚大肉,回到家就念着這一口。聽到林睿之問他,便随便回了一句:“還行。”
“我聽辰陽說你們工作挺瑣碎的。什麼家裡丢了貓也去找你們?”林睿之問。
“嗯。”林聽道,“我們工作内容就包含這一塊。”
“哪家生了孩子也管?藏了孩子也管?那不是計生上的事嗎?”
“我們派出所的工作就是治安管理為中心,戶口管理為基礎。生孩子藏孩子不歸我們管,但戶口歸我們。很多時候有了矛盾也要我們去協調,去調解。”林聽解釋道。
林睿之停下手裡的動作,不可思議看向林聽。
他以為林聽每天都是去混日子了,因為他不服氣、也不想做派出所的工作,沒想到他竟然說得頭頭是道。
林睿之還掰着指頭數日子,看林聽什麼時候主動辭職呢,誰知道他竟然能說出個一二三四來。
林睿之心裡有點突突。
這小子,吓人啊,不會想一輩子在派出所幹吧。
林聽把手裡的黃瓜皮都削完了,拿到案闆上就一陣哐哐拍,拍完就剁,一身的力氣沒地方用,都拿來拍黃瓜了。
林睿之不用看也知道,這是又觸到林聽的逆鱗了,估計這小子現在想的就是讓你偷偷改我的志願,讓你攔着我去幹刑警……林睿之就不說話了,免得兩人又叮當幹起來,便沉默着炒菜、炖魚,一直到把這午飯準備好,也沒再提林聽工作的事兒。
中午吃飯的時候,魏辰陽的爸爸魏劍也來了,提了瓶酒,和林睿之喝酒來了。
魏劍和方菲是同事,但兩家挨着住,這麼多年處下來,和林睿之處得像親兄弟一般。知道林睿之回來了,提着酒就來了,兩人一盤花生米,一盤拍黃瓜,從十二點吃到兩點半,大家都去上班了,兩人還在聊天喝酒。
走的時候,方菲抱着批改好的作業,追上了林聽。
林聽聽了他媽的話,有點不耐煩,“又相親?這才剛消停多久,又有人來說了?”
“我們學校副校長給介紹的。”方菲道,“你就說你去不去吧。”
“我不去。”林聽生硬拒絕。
“你!”方菲氣得不行,“你這孩子,你讓我說你什麼好,人家姑娘條件好着呢,你什麼人都不見,自己也不談戀愛,你上哪找媳婦去?”
“早晚都會有的。”林聽騎上自行車,“走了啊,我不去,你回了人家吧。”
“我和你說,你不去,我就讓辰陽去了啊。那麼好的女孩子,不能就這麼錯過了。”
“你告訴他吧,他肯定樂意去。”
林聽說完騎上車就走了,方菲在後面氣得直咬後槽牙。
這小子也不知道天天想什麼。這個年齡了,自己的事從來不當回事。
林聽呢,聽到他媽說相親就沒由來地抗拒,他覺得人和人全靠緣分,他和人生的另一半,早晚會遇到的,而不是靠相親這種老迂腐的方式。
他想要的另一半,不需要美若天仙,不需要家境優越,他需要一個可以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哪怕不說一個字,也能懂彼此的人。
他想要的隻是一個靈魂伴侶,真正的靈魂伴侶。
而不是對方就在身邊坐着,自己還會覺得孤單的那種。
人隻活這一世,林聽不需要最好,他隻想要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