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連下了三天大雨,雨停是在晚上八點左右。
涼風席卷了這個華燈初上的城市,風吹起窗邊的白紗,吹亮了房間裡唯一的光亮。
那一點光亮是橙色的,顔色由深到淺,越來越亮。
伴随着光亮擴散的,是一股焦糊味。
再看床上躺着的人,睡得正香,絲毫沒有察覺床單已經被歪倒的蚊香給點了。
……
當消防車趕到現場,仰頭望向火勢最大的二十九樓時,眼裡滿是絕望。
“樓層太高,水壓上不去!”
樓下已經聚滿了逃命的業主,即便警察一直在疏散人群,也還是有那麼十幾二十個不聽勸的,依舊堆在附近看熱鬧。
衆人瞅着消防員提着工具匆匆進樓了,忍不住高聲議論起來。
“都燒成那樣了,裡頭的人還救得了嗎?”
“難說,說不定人早沒了,他們來這麼晚,現在進去裝裝樣子呢吧。”
“你說什麼呢,他們來這麼晚還不都怪那些歌迷,一個個不遵守交通規則結果把路都堵死了!”
“是啊,積點口德吧你,誰能料到剛好是演唱會開始的時間點着火呢。”
“哎哎,又是你!擠什麼啊擠!”
人群裡竄出一個看着隻有十七八歲的男孩,剛擠出來就要伸手掀開警戒線進去,警察立刻把人攔下了。
“退後!這裡很危險,不能進!”
“是我報的警!”男孩甩開他的手,往裡掙,“我朋友還在裡面!”
旁的警察從後面抱住他的腰,把人往後拉:“不是叫你别添亂了嗎?快出去!”
男孩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放開我!我要去救人!!”
男孩力氣賊大,兩個警察都沒摁住他,上來三五個才把人推了出去。
“轟——!”
樓上傳來一聲巨響,玻璃碎裂的聲音同時響起,碎片伴随噴湧而出的火舌掉落下來,在怔愣的人們腳下炸開。
許多人沒來得及躲避,被崩開的碎片劃出了血口子,離得近的,碎玻璃渣子直接嵌在腿上。
尖叫聲此起彼伏。
男孩仰頭,渾身緊繃。
警察顧不上男孩,散開處理受傷群衆去了。
“轟然現象……”男孩低聲喃喃。
女孩的聲音浮現耳邊。
“火災發生後會産生大量可燃氣體,當它們達到一定濃度的時候,就可以在一瞬間引燃所有物品,前後最多不過幾分鐘時間,效果跟爆炸差不多。”
以前隻是聽,從沒親眼目睹過,現在親眼看到了才明白,原來一條人命在災難面前,是這麼的不堪一擊。
……
家屬趕到的時候,大火已經熄滅了。
來的是對中年夫婦,着急忙慌過來看到的,是擔架上已經蓋了白布的焦屍。
經過DNA比對,确定屍體就是他們的女兒陶螢。
法醫推斷的死亡時間是十二點左右,這一天,剛好是她十九歲生日。
約莫是家屬認領屍體之後的第四天,那個男孩突然出現在北城市局門口。
有警察認出了他。
“張闊?”
張闊點頭。
警察:“你來幹什麼?”
張闊:“陶螢不是自殺。”
警察起初沒明白,仔細琢磨了幾秒才恍然:“你發現什麼證據了?”
“沒有,但我知道是他們做的,”張闊說,“一定是。”
警察眯起眼睛:“不可能。當時你也看到了,一個活口都沒留下。”
“你們真的認真找過了嗎?說不定那個時候有人提前逃走了,現在回來複仇了啊。”
“那是炸彈,張闊,”警察說,“沒有人能在那種地方全身而退。”
留具全屍都難如登天,何況是活下來。
張闊咬緊牙關,手指不知何時緊攥成了拳頭,關節發白,微微顫抖。
警察無奈歎氣:“她确實是自殺。”
不可能。
警察拍拍他的拳頭,低聲道:“我之前就跟你說過,從屍檢結果來看,陶螢體内沒有任何藥物成分,這表示火災發生當時她是絕對清醒的,還有現場勘驗結果也表明,陶螢有很多次機會可以逃出來,但她最終什麼也沒做,如果這不是自殺,那……”
哐當一聲。
杯子倒在桌上,裡面的水順着桌角流下。
“你說什麼我都不會信的,”張闊低着頭,一字一句,铿锵有力,“總之,這就是謀殺。”
女孩的聲音又一次浮現耳邊。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心裡總有種感覺,感覺活着沒意思,但又不想去死,做人真的挺矛盾啊。”
他站在桌邊,單薄的身體繃得筆直,“誰都有可能這麼做,但陶螢絕對不會。”
不等警察再說些什麼,張闊已經先行離開了房間。
走出市局大門,張闊走在人行道上,人群不斷來往,他突然耳鳴,渾身脫力跪了下去。
這幾天他都在殡儀館,沒怎麼吃喝,熬了好幾個大夜,今早淩晨又跟着出殡上山。
此時眼下發青,眼白都是紅血絲,疲憊程度跟去年他哥過世那次相差不大。
他先是跪着,下一瞬倒下了,倒下的時候沒個征兆,吓得來往路人尖叫一聲,下一分鐘才有人戰戰兢兢圍上來,發覺倒下的人竟是還睜着眼睛。
像是死了,卻又不像真的死了。
如果在場有人認識陶螢,那麼他們一定不會感到驚訝,因為陶螢也很喜歡随地大小躺,逗逗好心的路人,吓吓路過的貓狗。
但張闊是真累了。
趴下就起不來,也沒心情像回憶裡的女孩一樣蹦起來捧着肚子笑。他直勾勾地盯着人群之外,聚集的人越來越多,說話聲也逐漸嘈雜,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