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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北京降溫又刮風,我宅人一個,能不出門就不出門,但每天雷打不動的遛狗環節是必不能少的。
昨天我出門忘記系圍巾,走了沒有二百米,鼻子已經凍僵了,數着辣條撅屁股的次數,拉了三回,立刻帶他撤退回家。
今天晚上,出于昨天糊弄辣條的愧疚,我把自己裹得非常嚴實。當他走到半路死活不再往前走的時候,我還耐着心勸他别這麼懶惰,别讓我白武裝自己一頓。
勸他,不管用,我硬拽着他往前走。今天白天剛帶小辣條去洗了澡,我不忍心把他香松軟蓬的小身闆在地上摩擦,他還是不走,我隻好放棄。
我改了方向往回走,沒想到這小家夥腦袋一扭,直接去過馬路。一瞧這方向,我立刻明白他剛才為什麼不走——這點默契再沒有,我就不配做他姐了。
他倔驢一樣停下的位置正是一條輔路中間,可以向對面過馬路的路口,從這個路口過去,抄一條近道、或者走滿是餐廳底商的大路都可以到姥姥家。
辣條一路向前曳掙,他身上的狗繩拽着我往前走,完全不用我帶路,他輕車熟路抄着近道找到了姥姥家門口。
好家夥,我和我媽一度懷疑他連自己家門都不認得,沒想到姥姥家路他記得這麼熟。
帶條進了姥姥家,我在我家群裡拍了張照。每天晚上媽媽下了班幾乎都會來姥姥家,今天她加班,正好我和辣條替她來了。
我:[照片]路上不走,非拽着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