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上個人類——站在光明教堂福澤之處,審判世人。他們說他是教堂的聖子,天神的孩子。
我在熙攘人群裡一眼看中他。他對我微笑時,我興奮得幾乎顫抖。他們奉他為救世的神,将自己的不甘、困惑、邪惡的心思告知,殷切期待他的幫助與救贖,可我不。
我想折他羽翼、縛其四肢、囚他入籠。可我怕他破碎的神傷、沉郁的睫羽、空靈的淚珠——那我隻能吻去淚水、輕聲安撫。我卻又害怕我哄不好,害怕他消瘦的身影、枯槁的發絲及暗淡的瞳孔。他該幹幹淨淨,一塵不染。
我耐着性子,隻敢日複一日盯着他,從早到晚。我忍得辛苦,可他今天又對别人笑了。憑什麼,憑什麼他要對别人笑,但卻不對着我,是因為我沒有走到他面前嗎?。我混進其中,來到他面前。
教堂的一切都很讨厭,空氣裡神的氣息刺激着我,掌心裡百合花灼燒我,赤.裸的腳踩在冰涼的石塊上宛若刀割。
百合花西邊人家種植一園,我摘了好久,挑出最合适的。合适的花有好多,我想了想,抱了滿懷的花枝。如果可以,我想拿花淹沒他。
我将百合花遞給他,如果他不收、如果他拒絕……我就把他帶走,塞在滿是百合的大屋子裡,要塞整整一個晚上再放回來。
他微笑着,接過我手裡的花,指尖相觸,我注意到他對我的笑不太一樣。
他謝了我的花,捧在懷裡。人和我的花,看起來更高潔出塵。我又想囚他了。
他問我有什麼需要幫助,我直直看進他含着笑的碧色雙瞳,說:我要你。
他微笑:不可以這樣的。
可我就是要他。
他又拒絕我。可是為什麼要拒絕我?
就該把他帶走,給他毒藥、施以魔咒,用女巫的辦法讓他無法拒絕。
他輕蹙着眉,告訴我神愛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