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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慕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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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撺掇錢初施虐的人和賣給錢景昌硫酸的人依然沒有半點消息之外,案子眉目已然清晰。吳銘換上了囚服,進了監獄,等待次日的提審和宣判。

不料,當天晚上,有獄卒來報說吳銘服毒自殺了。在他的屍體旁,有一隻小小的包裹,上面用血字寫着“溫大人親啟”。

顯然吳銘并不知道溫楚什麼職位,隻是臨死前把一些東西托付給了他。溫楚打開包裹,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兩隻荷包,一隻藍色的,裡面繡着“王慕凝”三個字,一隻粉色的,裡面歪歪扭扭地繡着“銘”字,與外側娴熟秀麗的針法風格大不相同。

陸瑾捏了捏那隻粉色荷包,道:“這便是王才良說的王小姐所常佩的那隻荷包了吧。”

裡面有異物。陸瑾輕輕打開,從裡面拿出一塊布,展開之後,上面寫了滿滿一面血紅的小字。筆畫不穩,每一筆都很抖,難以想象它的主人寫這些字的時候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上面寫着:“煙雲逢曦轉瞬散,惟願凝珠久伴君。阿銘哥哥,我自然知道煙雲是什麼,你看,我對出了後兩句,不比你那前兩句差吧?可是……阿銘哥哥,你可能再也看不到了。凝兒好疼,凝兒要先走了。阿銘哥哥,再見。”

溫楚垂了垂眸,心下了然。吳銘跟王慕凝早就認識,并且曾是一對非常相愛的眷侶。不出意外的話,那隻包裹裡面應該就是吳銘想跟自己交代的身後事了。

他不知道從哪找到的筆墨紙硯,筆鋒淩厲,寫了兩張紙。

“溫大人,陸大人,吳某在此對二位緻以誠摯的謝意。我同凝兒結識于十二年前……”

那個時候王慕凝八歲,吳銘十三歲。吳銘出身于獵戶世家,母親早亡,父親、爺爺都是獵戶,有祖傳的獵物秘法,到他這一代本來還算富裕,不料父親在一場打獵的過程中被本來奄奄一息的野豬撲到,尖銳的長牙抵住了喉嚨,一擊緻命。那年吳銘十歲,僅僅讀了五年的書,一朝淪落為孤兒,隻能拾起了父親的獵刀,回想着父親的教導在林中獵一些小動物。

起初,吳銘年紀小,經驗少,獵到的東西隻能勉強保命,填飽肚子尚且不足。但吳銘天資聰慧,膽識過人,靈活敏捷,不出三年便可以上街售賣一些多餘的獵物了。也就是三年後,王才良家廚房的傭人去買菜,看到一個孩子在支着肉攤賣肉,便覺得碰到了一個好欺負的人,起了貪念。

他不花一分錢就強行奪走吳銘攤上的貨物,吳銘畢竟年紀小,争奪不過又無法拿自己得心應手的獵刀,便跟着那傭人,看見他進了王才良家裡。

一個人生活久了,吳銘不可避免地比同齡人多了十分的警惕性和敏銳性,稍稍一打聽便知道了是誰家,然後馬不停蹄地跑去署衙報案。錢景昌看小孩子可憐,便派了兩個衙役随他去了王家。

在那裡,他看到了八歲的王慕凝。

小姑娘很喜歡粉色,一襲淡粉色長裙,頭上挽了兩個小丸子,也用淡粉色頭繩束着,滴溜圓的大眼睛裡含着狡黠的笑,明眸皓齒,可謂佳人。王才良剛好就在院子裡陪着王慕凝練字,小姑娘小小的手掌握着長長的狼毫,看起來很是違和,紙上之字卻已有幾分大家風範。

王才良看到了門口的吳銘,笑呵呵地招手問他有什麼事。卻沒想到這一招手還找來了兩個衙役。知道事情經過之後王才良非常生氣,當即辭退了那個傭人,還按原價的兩倍賠償給了吳銘,說什麼都要留孩子吃飯。

“哇,那麼多獵物,都是你打的啊?”王慕凝瞪大了眼睛,崇拜地看着吳銘,“哥哥你好厲害!”

王慕凝嗓音裡還帶着小孩子特有的奶音,軟軟糯糯地,真心實意地誇贊着。吳銘雖不苟言笑,但畢竟是孩子,心裡登時充滿了自豪感。鬼使神差地,他就答應了留下來吃飯。

王才良本以為這頓飯後會徹底打消兩家的糾葛,也不會再與吳銘有什麼交集了。誰知,王慕凝小孩心性,對會打獵的吳銘産生了十二分的興趣,纏着他問東問西,還在吳銘臨走前搞清楚了他的住址。

作為書香門第,王家自是很注重孩童的學習,八歲的王慕凝琴棋書畫多少都通了點。王家離後山吳銘的小屋并不遠,于是她便時不時跑進後山,跟吳銘彙報自己又學了哪幾首詩、又會了哪些曲子。而吳銘,也總是嘴角含笑,一邊給她烤着肉,一邊耐心地聽她唠唠叨叨。

長林相依,花草相伴,他們在靜谧的時光中成為了彼此的眷戀,讓每一段原本充斥着滿地雞毛的繁雜日子變得像童話一般生動有趣。

後來,王慕凝看出了吳銘對讀書的渴望,便總是悄悄把自己臨摹的字拿過來送給吳銘,上面有名師大家的詩文名作。而每每此時,王慕凝便化身小夫子,故意闆起臉督促吳銘練字、背書。一年前,吳銘苦思冥想了好久,寫下了兩句詩,用一塊他最幹淨的、天藍色的布包着,送給了王慕凝。

“我觀花月皆無情,朝慕煙雲夜思凝。”少女眉眼彎彎,眼波流轉,狡黠地看着他,“銘哥哥,煙雲是誰啊,有我好看嘛?”

吳銘一愣,笑道:“阿凝,又打趣我。”

曾經的少年少女如今都已長大成人,吳銘也積攢了一筆積蓄,想着若是順利的話這兩年便可娶他心愛之人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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