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隻是想下高速路吃頓飯,結果卻收獲了意想不到的驚喜——這才是靈光乍現!
而另一種寫作的過程——搜腸刮肚的過程——就完全沒有一點兒樂趣可言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無論是有靈感還是沒有靈感,寫作過程中的每一步其實都是神秘的探索,而且沒有任何一條捷徑。說到底,隻要是寫作,無論有多少靈感,最終一定會遇到卡殼的地方的。而遇到卡殼的時候,隻能搜腸刮肚的想辦法解決問題,否定就永遠寫不完了。
以往我在寫作的時候碰到卡殼,總會去外面溜達溜達,不開車,就是漫無目的的city walk,或者也可以叫做散步。
作為職業作家我知道散步是很好的運動,當然,如果能跑步會更好,就像村上春樹在《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中寫的那樣:“打算作為小說家度過今後漫長的人生,就必須找到一個既能維持體力,又能将體重保持得恰到好處的方法。”——如果要以長時間伏案工作的作家為職業,歲數越大越明白要有良好的體力;但是我這個人天生運動細胞不發達,每禮拜去一趟健身房已經是我的極限了,因此再多跑一步對我來說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其實散步也很無聊,所以每次出門散步的時候我都會帶上一本書,即使手機裡有電子書,但我依然會選擇帶一本紙質書出門散步,即使有人為此說我裝逼我也不在乎。
其實如果你在寫一部小說,并讓它能順利的進行下去,就要忍受各種各樣的無聊,比如卡殼、比如瓶頸、比如缪斯女士離你而去、又比如無聊的散步……無聊,在寫作過程中,就如同化療之于癌症患者一樣必要。
《出走》這個故事發展到一半的時候,成為了外賣騎手的二狗子在某天半夜把一個小區的保安打傷了——那個保安一動不動的躺在地上,像是死了一樣。我想讓二狗子逃過此劫——隻是暫時逃跑而已——因為要是二狗子這樣就被警察抓住的話,接下來的情節就不好處理了。可是二狗子不能就這樣大大咧咧的騎着他的小電驢子逃去天涯海角,因為不止是小區門口的攝像頭,這一路的攝像頭都已經把他拍下來了。
問題就是該如何處理那個保安。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個小卡殼,也是個小遊戲。
還好,這本《出走》并沒有簽約,我也不用考慮什麼截稿時間,便沒有了“10秒鐘時間”的問題。可是無論如何,既然已經寫了一本小說,也打算把它寫完,那就終歸會有截稿的一天,這天時間一到,就必須把它寫完,這樣你才能從這裡抽身出來,這是大部分作家都知道的道理。如果一本書卡殼卡得太久了,作者的創意就會開始枯竭,把故事寫得七零八落,所有所謂的寫作技巧、那些障眼用的玩意兒,也都會跟着原形畢露。
我那時候去散步的時候,腦袋裡空空如也,就跟現在一模一樣。結果走到一家星巴克,點了一杯焦糖瑪奇朵的時候,我腦袋裡突然闖入了一個黑李逵:哥哥,點把火燒了這個鳥小區吧!
也許可行,我琢磨着。我就像是一個徹底絕望了的落水狗那樣,即使隻是抓着根稻草也得把它當救生圈用才行。
真的,我當時覺得這個點子也還可以,雖然過于暴躁了一些,而且這樣一來又出現了更多新的問題需要解決,但也許能行的通。總之,我隻要先把保安這個問題解決了,就可以繼續往下寫了——因為下面的情節我已經設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