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靜節的畢業照洗了很多張,家中親朋好友幾乎都拿了一份留念。而畢業證書則框裱好挂在狄秋的書房,有幸與張大千的作品并排。
職業資格考試很輕松,能進港大資格培訓課的都是精英,通過考試拿牌是标配。對于這些未來的律師而言,實習才是殘酷曆練的開始。
如果要做事務律師,起碼要實習兩年。若要做上庭的大狀,則要跟着師父學習一年。韓靜節初心是為家裡做事,照理說該選第一條路徑。但後者更合她心意,為此還糾結了一下,最終在狄秋鼓勵下走向上庭這條不歸路。
與許多同學相比,她算是幸運。一來衣食無憂,實習一年沒有工資也不必擔心吃喝。二來狄秋還算有些地位,帶教師父不看僧面看佛面,也不會太苛待韓靜節。
但就算有這兩者打底,日子也絕不好過。韓靜節開工就趕上一樁刑事大案,開庭動辄幾小時,實習律師負責整理全程筆記。下庭又開會,整理會議記錄也是半日打底。
穿插在開庭與開會之間,還有寫律師函、做答辯狀、逐字記電話錄音、整理來往資料傳真、幫前輩買午餐和咖啡……樁樁件件都是實習律師的活,一個月下來,韓靜節半數日子都留在律所,搭車回家也是深夜,幾乎倒頭就睡。
等到月底,狄秋終于在白天見到她走進家門。韓靜節幾乎是飄進來的,面色慘白,眼下沉沉一片青黑,正好趕上午餐回家,仿佛被香火吸引來的遊魂。
阿文心疼壞了,讓她趕緊坐下等着,回廚房張羅加餐。狄秋看她這樣也是心情複雜,又不想澆冷水,隻能佯裝輕松問她上次吃飯、洗澡都是什麼時候。
好在回答還算正常,早上食咗三文治,也有在公司沖涼。狄秋松了口氣,又問她幾時睡的覺,心中猜怕是剛熬過通宵,吃完飯得趕緊催人去補覺。
誰知韓靜節機械轉向他,嘴角動了動疑似微笑,但整個人看樣子已經停止思考:“大約三日前?”等阿文端上飯來,她已經趴在桌上睡過去了。
雖然工作慘烈,但對新人而言,上手就能見識大案算是中頭彩。被告是個流莺,與皮條客有感情和金錢糾紛,二人在醉酒狀态下發生争執,被告盛怒之下用高爾夫球杆砸死了死者,之後匆匆逃離現場,一天不到就被抓獲。
檢方那邊證據确鑿,遺落在現場的兇器有死者指紋,腳印之類的證據到處都是。另外警方當時剛好在打擊那附近的私娼,就在樓下蹲守,正好拍下被告離開時的圖像。這也問題不大,去年港城就廢除死刑,殺人最高不過判無期。
而這個案子大概率也不會判這麼重。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做非完全抗辯,以被告醉酒、害怕為理由,争取誤殺定罪輕判。
但好巧不巧,這位流莺出身不凡,是位誤入歧途的富家千金。雖不知她為何脫離家庭、以此為生,但從她流落底層近兩年沒人來找這點看,恐怕與家人關系很差。不過畢竟是家人,終究不忍女兒入獄,得到消息後還是砸重金請大狀來代理此案。
本身就能打赢的案子,有錢拿就要更盡力。帶韓靜節的師父十分擅長打正當防衛這類的案子,這次也是駕輕就熟。一是證明死者性情暴戾,這點有一長串前科可以作證。二是要表現被告不堪長期虐待産生精神問題,而案發當日醉酒加藥物影響又讓她更加脆弱。
說起來很簡單,但也是要找各種證據與證人。韓靜節和另一位實習律師被指派去與被告及家屬溝通,想方設法幫她造實可憐楚楚的受害人形象。
那女仔隻比韓靜節大一歲,殺過人後完全崩潰,幾乎喪失當時記憶。這點對律師很有利,不說話總比說錯話要強,反正精神科醫生那邊已經給出診斷,證明被告是個因反抗壞人而瑟瑟發抖的無辜綿羊。
或許是同為女性,年紀又相仿,她對韓靜節稍微親近些。探視時甚至有心思與她多聊一句,問她為何這樣年輕就能當律師,又說她該配一雙好看的耳環。
韓靜節溫和地謝過她的建議。見過兩面,她就知道這女仔絕非什麼窮兇極惡的殺人犯。她熱烈地愛着那個男人,最後讓她動了殺機的原因不是被痛打或者被迫出賣身體,而是她發現男人早就有家室,隻把她當消遣。
這個男人似乎也是她離家出走的理由。她念中學時隻是逃課,某次在遊戲廳被混混糾纏,這個男人出現替她解了圍。她講起慘痛的“戀愛史”時還會甜蜜微笑,聽得一旁獄警都忍不住皺眉。
與韓靜節搭檔的那位實習律師叫Tony,比她年長好幾歲,平日以大哥自居。二人連夜整理筆記時,他趁喝咖啡的時間對韓靜節說:“女人一沉迷愛情,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律所除了前台和保潔外就韓靜節一個女人,更難聽的話她也聽過,這種不帶惡意的偏見早就不計較了。她注視着筆記,在本子上又記下一條:十七歲被死者拐離家庭,長期遭受洗腦。
鋼筆在紙面洇出一點,韓靜節覺得自己可能錯過什麼,轉頭去翻醫療檔案。警方抓人時就有拍照,他們接手這個案子後又申請專業驗傷,知道女仔脖子以下、小腿以上都是傷痕,還因為骨折、脫臼之類去過幾次診所,有病例可以作證物。
家暴是毫無疑問的,此前他們看證據也就隻在意這些。但韓靜節細看醫療檔案,才發現GPAL那一項居然都是0。有很多種可能,她在腦海中圈了個問号,卻沒寫下來。
等整理完記錄已經是早上六點,Tony有一天假期,先趕早班車回家。韓靜節還有些事,收拾好東西鎖門慢慢下樓,想着是否要去找間酒店暫時睡幾個小時。
誰知一下樓,就看見停車場多了輛車。狄秋從後座搖下車窗,說給她帶了早飯。韓靜節很沒出息地蹦上車,不管西裝外套是否有皺。
狄秋當然也不是單純來送飯。馬來那邊地方政要寄來邀請,狄偉一人赴約不夠鄭重,他也要到場,趕早班飛機前特意來探望工作繁忙的律師小姐。
雖然已經見過韓靜節在家試穿律師黑袍與假發的模樣,狄秋仍然有些遺憾要錯過她初次上庭,叮囑她有事就去電話。除此之外,他還要韓靜節多盯一眼生意。
大學之後,韓靜節就開始逐漸接觸家中的産業。經營管理都有專人負責,但要搭建人脈的話,就要心腹出場。這一部分事先前是老黎幫忙,而這兩年老黎或許是覺得到了年紀,有意讓韓靜節多加曆練。
雖然韓靜節的日程排得很滿,但有些不大不小的事還真的隻有她适宜處理,而且狄秋也知道她能分清輕重緩急。隻是叮囑完又遞來一串鑰匙,是律所附近一處公寓,讓她有空多睡覺。
韓靜節點頭,叫狄秋注意身體,又問他幾号回來。得知日期以後,她露出笑容:“那你回來,我有禮物給你。”
狄秋有随手帶點東西哄小孩的習慣,韓靜節有樣學樣,也習慣時常往家銜東西回來給他。這些在他們家不能算是特殊,能稱之為“禮物”的想必是有些分量。
帶着一點好奇,狄秋乘機去赴宴,而韓靜節很快迎來初次開庭。
殺人這樣的罪當然是有陪審團,而成員亦是律師團隊精心挑選過的。牧師、社工、年輕教師、有女兒的公務員……他們特意挑選那些最心軟的好人,畢竟在法庭上,感性也是理性計算得來的結果。
無需師父提點,這種玩弄人心的手段韓靜節十分擅長。作為實習生,他們隻要看着資深律師恰到好處地提問各路證人,徐徐展現他們需要陪審團看到的故事。
被告在未成年時即被死者誘拐、控制,長年虐待後患上一種叫“創傷後應激障礙的證”的精神疾病。而案發當日雙方都喝有大量飲酒,當死者再度揚起巴掌,被告本能反擊。
被告席上的女孩接受質詢時說話颠三倒四,時而淚水漣漣,時而緊張到失語,反而像是佐證了這個故事。故事聽下來,陪審員都面露同情,輕判已成定局。
但控方也不是吃白飯的。在精神科專家力證女孩精神失常後,檢控官拿出警方拍到的照片。放大處理之後,能夠看見女孩殺完人離開屋子時,身上不單沒有明顯血迹,還面帶笑容。
律師團隊申請過不采納這條證據,可惜被法官駁回。事實證明,檢控官果然逮住這張照片來做文章,力求證明被告在案發時神志足夠清醒,還能夠清洗血迹,而且神情愉悅,毫無悔過之意。
至于這點,律師團隊請來的精神科專家倒也可以反駁。開庭前他們問過女孩,她完全不記得當時發生過什麼。專家認為她那時陷入一種名叫解離的狀态,行為不受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