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靜大的把院裡其他戶都吵了起來,大家趕忙過來拉架,費老大勁兒才把夫妻倆撕扯開。
這事鬧挺大,原主媳婦氣得領着倆孩子回了娘家,到現在也沒回來。
這有人管着,原主都要上天,家裡沒人他當然更變本加厲。整天糾集着一群狐朋狗友在外面鬼混,喝酒打牌,耍酒瘋推牌九,甚至還學人風流,跟後街的小寡婦眉來眼去。
昨天晚上,他甚至把一幫人拉來家裡,喝酒耍牌到半夜都沒停。
家屬院裡都是天亮要去上班的工人,如何受得了他們這麼鬧騰。
“咣咣”外面敲門提醒了好幾回,裡面一群人都裝聽不見。鄰居也有急性子,索性一腳把門踹開門。
幾個酒暈子腦袋本就不清醒,當即就被激惱了,三說兩嚷的,就發生了肢體沖突。
這下全院人都被引來了,大家手忙腳亂開始拉架。
慌亂中,原主不知道被誰推了一把,沒站穩一腦袋撞門榜上,當即就昏了過去。
大家隻當他酒醉暈了過去,等把不住這院兒的人都攆走,反過頭把原主粗魯的扔到床上,就都休息去了。
大概誰也想不到,就這一磕碰,原主就再也醒不來了。
吳躍歎氣,對原主就這樣把自己作死了有些同情,又有些不是滋味。
他一個孤兒,拼了命想活下去卻不能如意,原主父母雙全,妻兒相伴,還有二伯二伯娘幫扶,最後卻落得這樣的下場。
可真是應了那句老話,簡單就能得到的永遠不知道珍惜。
吳躍感慨一番,便不再想了。
突然多出二十多年不屬于自己的記憶,他一時間根本沒辦法融會貫通,現在他腦袋裡亂的跟漿糊似的,嗡嗡嗡響。
吳躍撐着胳膊坐起來。
要說原主縣城有房有工作,在這個年代生活水平應該屬中等,隻是……吳躍再次打量自己所在的這個房間,算是對這個年代的中等生活水平有了初步認知。
他翻身下床,趿拉上鞋走出卧室。
外邊是一間不算小的客廳,靠牆的棗紅色高條桌,上擺着鐵皮暖水壺和兩個“咱們工人有力量”的搪瓷缸。另一頭則放着兩個灰撲撲的陶瓶,裡面的花草早已經幹枯。
高條桌前面是一張方桌,上面還擺着昨天的酒瓶盤碟,另有幾把矮椅東倒西歪,煙頭、瓜子殼、花生皮扔了滿地。自從媳婦回娘家後,原主就再也沒有收拾過屋子,又經過昨晚這一頓糟蹋,整個客廳直接沒了下腳地。
後牆上挂着日曆簿,上面明晃晃的“1964”字樣,讓吳躍呼吸一滞。
緊挨着旁邊是一架老式的玻璃相框,裡面貼着幾張熟悉又陌生的照片,吳躍想湊近瞧瞧,才踏進客廳,飯菜馊味混合着煙酒酸味就沖鼻而來,熏得他反胃。
他隻能屏住呼吸,快速走到長條桌旁看相框裡的照片。
最先入眼的是一張男女合照,男的鼻梁高挺,五官端正,眼含桃花,作為男人來說這相貌過于陰柔漂亮了些。女的梳着兩股麻花辮,眼眸明亮,嘴唇微勾,稱不上漂亮美豔,卻大方和善,非常符合當下審美。
吳躍面露驚訝,原主和他長的不說相像,隻能說一模一樣,就連眉尾的痣都一般無二。要不是确信自己是穿過來的,幾十年的經曆赫赫在目,吳躍都要以為這就是自己了。
旁邊也是一張合照,那是原主二伯二伯娘。
吳二伯雖然上了年紀,但依稀能看出年輕時候的底子,原主相貌和他竟有六七分相似。大概也是因為這個,原主才自小就得二伯喜歡。
剩下幾張是孩子們的照片,雖然是雙胞胎,但是隻看照片就知道這倆孩子從長相到性格沒有一點相似。
依靠記憶,吳躍很容易認出圓臉大眼睛的是大寶,方臉單眼皮小眼睛的是小寶。
大寶文範,小寶活潑。
這幾張照片裡,大寶不管躺着還是站着,永遠都規規矩矩的。而小寶不是擠到他哥身邊,就是被什麼轉走了注意力,根本不看鏡頭,甚至有張照片隻拍到了他圓溜溜的小後腦勺。
最近的照片是去年過三歲生日,大寶穿着小襯衫背帶褲,雙手貼着褲縫站的直溜,小寶則穿着開裆短褲,大方遛着小鳥,他一手掐腰,一手摟着哥哥,因為胳膊不夠長,隻能掂起小腳尖,大半個身子都扒拉在大寶身上。
滿打滿算三張照片,吳躍看了好久,久到臉上不自覺露出微笑。
外面突然響起鈴聲,“叮鈴鈴,叮鈴鈴”,吓了吳躍一跳。
他敲了敲嗡嗡作響的腦袋,很快意識到這是荷縣紡織廠上工鈴聲。
廠裡沒放假,他更沒請假,按理說他也該去上班,隻是吳躍覺得他現在更應該去老丈母娘家把林巧素和倆孩子接回來,然後再去廠裡看能不能補假條。
等等,吳躍思緒突然頓住。
脫口而出的林巧素,是原主妻子的名字。
原主叫吳躍,在紡織廠看大門,媳婦叫林巧素,生了一對雙胞胎兒子,這不都是他看過的小說《再婚(六零)》裡面的人物嗎?
所以,他這是穿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