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十九歲一過,禮部尚書府邸就有了件大事。
當年周一說郭嘉十六歲前必須送走,三年後才可以回家,算算正好十九歲,郭攸之最近覺得神清氣爽,安排車馬去接大女兒。
郭嘉這些時日鮮少在郭家老宅待着,她背着行禮四處走走,也沒什麼想去的地方,隻是想走走。
這趟沒有周一給她“攻略”,這次的路比往常多一些難走。
見到的封建時代就更多些。
旱澇交替的莊稼地,吃不飽的莊稼人,若說這是生産力不足,可賣兒賣女欺男霸女之事就是人禍了。
豫州一個小小縣老爺有一房妾室,十三個通房丫鬟,現在“娶”的是第十四通房。真有意思,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官員的妻妾有數量限制,防的是借機斂财受賄,但縣老爺還是有十四個名為通房的妾,照樣收禮十四回。
郭嘉嗤笑一聲,限定官員妾室數量,人在其中是最不重要的,防的隻是斂财和結黨營私,她偷偷溜進“新嫁娘”的屋子,挑開蓋頭問那姑娘想不想走。
那孩子十四五的年紀,紅唇細眉在她臉上違和而扭曲,那姑娘說:“我不走,也走不得。”
傷天害理是他們這些人的日常。
受害者也漸漸麻木在其中:“自古以來都是這個樣子的。”
“我家裡指望着吃飯。”
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郭嘉在樹上聽着大廳裡此起彼伏的喝酒奏樂,她該回去了,見過光的人沒法忍受無邊無際的黑暗,而郭嘉知道自己也是吸人骨髓長出來的怪物,即使她沒有主觀害人,但她的階級已經代表了她長那麼大手上會有多少不知來處的血。
後院門外,窮人家的孩子挨了富人養的狗咬,卻要給富人少爺賠禮道歉。
郭嘉跳下去,扶起要跪下的小男孩,她想支持正義,卻聽對方胡攪蠻纏,火上心頭一拳打在那人的護衛身上,一手擒拿卸了富家少爺一條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