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魔時刻。
夕陽将天邊的霞暈染成了刺目的紅,但那遠不及地上的景象刺目,歲封跨過一具又一具的屍體,因為憤怒指尖都在顫抖。
她一向知曉戰争的殘酷,但這不代表在看到被屠盡的城池以後,她還能冷靜下去。
“混蛋皇帝!”小妹蒼白着臉,許久許久才罵了一聲,這次沒人會制止她,連歲封也不會。
歲封拍拍她的頭,然後道:“你去找三娘吧。”
“那你呢?”
“我有我的去處。”歲封笑了笑:“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
老皇帝在位已經三十多年,近幾年越發昏庸無道,邊境戰火紛飛,他腦子裡隻有美人。
天災人禍,百姓流離失所,他還想着修别院,修觀星塔。
太子勤勤懇懇,從無過錯,他聽信寵妃讒言,把人廢了送去皇陵。
這光景,四處裡怨聲載道,他卻把耳朵堵得死死的,隻想聽歌舞升平。
歲封不準備效忠皇帝,但是……她得為這世道做點什麼。
起初傳下皇帝要征女兵的消息的時候,根本沒人敢應征,那個狗皇帝上位三十年,後宮人數從幾十人,迅速擴展到了幾千人。
一開始還隻是臣子家的千金,貌美的農女,後來愈發肆無忌憚,花魁官伎,看中了便圈養起來,隔三岔五去臨幸,後來甚至在所有大臣的反對下,強行将她們接入宮中。
如今宮中最受寵的幾個妃子裡,有一個就是曾經名滿天下的花魁。
再後來他荒唐事幹得越來越多,罪犯貌美,本應馬上處斬,他将人免罪納入後宮。
臣妻貌美,他便君奪臣妻。
最後甚至連自己親兒子都沒有放過,搶走了本應是太子正妻的副相千金。
那秉性一向溫柔賢淑的少女,本就深愛着太子,又反抗不了皇命,便在本應和心上人成婚,但卻即将被強行玷污的那夜裡,一頭撞在了床角上。
這樣一個皇帝要征女兵,哪有女人敢去,她們怕的是什麼呢?不是為國家奉獻出自己的性命,而是明明抱着這樣的信念去參軍,卻成為那位的禁脔,卻淪為軍、妓,淪為更不堪的存在。
因此令出月餘,應召的女兵堪堪十餘人,其中還有許多,是沖着軍饷去的,畢竟這年月裡,日子本就不好過,若能多一份軍饷,家裡也就能多活下一個人來。
歲封到達征兵報名的地點附近的時候,正看到一個身材高大的女人,拉着負責報名的那個小兵的衣領:“憑為什麼不讓我報名!我是哪一點不合格嗎!”
那小兵有一米八左右吧,竟然比那女人還要矮一些,加上長得比較瘦,被那個女人拎起來的時候,看着就像一隻被拎起來的小雞仔。
這畫面着實怪異,歲封都忍不住駐足多看了一眼。
小兵被吊着脖子幹嚷嚷:“你是個傻子,收你做什麼,還是個暴脾氣的傻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鬧事,走開走開!再妨礙我,我可要叫人拉你下去,好好教訓你一頓了!”
“那皇帝說了不征傻子嗎?我有力氣,我一個人能打十個你!快給我報名!不然我先把你教訓一頓!”
高大女人越嚷嚷聲音越大,湊得稍微近一點就感覺耳朵疼,小兵臉都僵了,實在是拗不過她,最後隻能嘟囔着:“行行行,我給你報名。”
“到時候死了可别怨我,這年頭還有人争着搶着去送死呢?”
他低聲念叨了幾句,這才被女人放下來,他将女人的名字寫在了紙上,然後道:“林芳桂對吧?回去收拾東西,明日裡還是這個點兒,到這處來。”
“好。”叫做林芳桂的高大女人開開心心地領了單子,隻要報名就能拿到軍饷,雖然錢并不多,但也夠她老娘買些糧食,存在家裡吃了。
歲封就站在林芳桂身後,林芳桂拿了單子去領軍饷,一閃開就露出了後面的歲封。
歲封在女子當中也算高的,有一米七五左右,但是被林芳桂一襯,就顯得嬌小無比了。
尤其是她看起來還略有一些清瘦,臉龐嬌美,尤其是笑起來的時候,眼角彎彎,一點都不像是能上戰場的人。
小兵一邊摸着自己的脖子,一邊去看歲封:“你是不是走錯地方了?”
“沒有,這裡不是征兵報名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