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嗎?
這人誰啊?
是十七歲的程翹言看到黑闆上的座位表後的第一反應。
喬楚,名字挺好聽,男生還是女生?班上有這号人?
程翹言作為學校知名人物,日日呼朋喚友的,全年級的人他都快認識了個遍。沒想到班裡還有一條漏網之魚。
程翹言收拾好書包,來到新座位上,問前排的好友時全毅:“這人誰?”
“我室友。”
不怪程翹言。喬楚在班級裡确實沒什麼存在感,沒有什麼職務,沒有什麼朋友,屬于全班去春遊玩一天都沒人發現他沒去的那種。
哪怕是室友,時全毅都沒和喬楚有過什麼交流。每天早上,喬楚按時起床,吃早飯上早讀,上一天的課,晚自習下課後回到宿舍,睡覺。循環往複,周而複始。甚至因為家離得太遠,他周末也不怎麼回去,隻有寒暑假才回家。
程翹言捂住心口,賤賤地說:“我怕我被欺負。”
時全毅白了他一眼,說:“拉倒吧,你不欺負人家就不錯了。”
二人說笑間,喬楚已經提包趕到。三人互相對視,瘋狂交換眼神後,喬楚低頭入座,一言不發。
趁着課間,程翹言主動打了聲招呼,“你好喬楚,我是程翹言,同學兩年了,感覺之前都沒怎麼跟你說過話啊。以後我們就是同桌了,有什麼事互相罩着點啊。”
“我知道。”這便是喬楚的全部回答。
程翹言這種嘴巴一刻不得閑的,上課偷偷說話,下課大聲喧嘩。遇到個悶葫蘆,真是遭了大罪。他隻能一次次地敲前排的時全毅,敲到時子煩了,恐吓他:“再找我說話嘴給你縫上。”
時子都煩了,喬楚卻沒有煩。
原本以喬楚的性格,大概會私下找一下班主任,問問為什麼安排座位,以及有沒有調換的可能。
但是程翹言,他忍了。
事情要追溯到一個月前,放暑假。室友們前幾天就回家了,隻有他磨磨蹭蹭,待到截止離校日期的最後一天。
喬楚背着自己的大包小包走向公交車站,路上突然被兩個小混混攔住,問他要錢。
烈日當空,曬得喬楚滿頭大汗,黝黑的皮膚閃着亮光。他把手裡的包往地上一扔,說:“能從我身上扒出來一塊錢我都服氣,扒吧。”
兩個小混混也把手裡的破銅爛鐵一扔,一個蹲在地上準備開包,一個走近喬楚翻他的褲子口袋。
“啪啪”兩聲,兩個小混混後腦勺各挨了一闆子,吓得嗷嗷叫,忙後退了幾步。
看清來人後,指着鼻子問:“你小子誰啊?”
路見不平的程翹言真誠發問:“你們幹嘛呢?”
“關你什麼事?”
“他穿着我們學校校服,就是我同學,就關我事。”
兩個小混混觀察了一下,程翹言雖然個子高,但是白淨又瘦,另一邊的黑框眼鏡更瘦,完全是個書呆子,真的打起來肯定是他們赢。
于是兩個小混混叫嚣着:“怎麼,想打架?”
“不,不打架。”程翹言把背着的吉他取下來,說:“我要用音樂來感化你們。”
在場四人,三個人都驚掉了下巴,目瞪口呆地看着程翹言調音。
“我唱個中文的。”程翹言本來想唱約翰列侬的《Imagine》,但怕對面這兩個人聽不懂,語言不通,無法感化,于是決定換《真心英雄》。
混混打斷程翹言,沒讓他開口唱,問:“你這吉他多少錢?”
程翹言掃了幾下琴弦,答:“三千多吧,怎麼,你想搶?要個幾十幾百的沒人管你,搶我東西是要進局子的。”
兩個混混面面相觑,搶是不行了,不然再要點?
“問你們呢,還搶不搶?”
兩個混混不答。
喬楚默默把包收好,背起來,說:“要沒事我先走了。”經過程翹言身邊時,喬楚小聲說了句“謝謝”。
“哎,同學,”程翹言叫住他,“你哪個班的?”
“啊?”喬楚回頭,愣了一下,心想:不是,同班同學兩年了啊,就算沒說過話,就算我存在感再低,也不至于連人都認不出來吧?
喬楚沒有回答,氣鼓鼓地轉身離開。
“同學,同學。”無論程翹言怎麼叫,那人都不再回頭,徑直朝公交車站走去。
“你們倆,還上學嗎?”
倆混混搖了搖頭。
“這樣吧,我下午有場演出,需要人幫忙擔擔擡擡的,然後結束給人家場地收拾一下。我給你們倆一人一百,行嗎?”
這還不行?倆人立刻樂呵呵地跟在程翹言屁股後面。
一個月後開學,喬楚再回到班裡,看到座位表時,心裡竟然有一絲波動:這下你應該會認得我是誰了吧。
喬楚這個人非常獨立,不需要和任何人交流,從早到晚都是單獨行動。
程翹言則相反,時時刻刻需要與人互動,騷擾一個,惹煩了,再去招第二個。
這樣的兩個人做同桌,勢必要有一個人改變。如果兩個人都有意,可以一起改變。
喬楚雖然不怎麼跟程翹言說話,但會默默釋放善意。比如幫程翹言記作業,把發下來成山的卷子按照要交的時間收好,放抽屜裡。
畢竟他那天幫過自己。除了人聒噪了點,每天“音樂拯救世界”挂嘴邊,神叨了點,程翹言應該算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