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學二年級從村裡的小學轉到縣城上學的。
在轉學之前那段時間我還有幾個比較要好的玩伴。
為什麼說是玩伴呢?
因為朋友好像不能準确描述我們之間的關系。
我與他們是因為地緣和父輩的關系生活在一起,相識然後相處的。
其中經常相處的應該就是堂弟了。
堂弟比我小一歲,在我上大學九月份開學的時候他去當兵了。
小時候我記得比較清楚的就是跟他打架。
小孩就是這樣,經常會因為一句口角或者一點相處不愉快就大打出手。
他因為比我小一歲,發育能遲緩一些經常吃虧。
我雖然瘦弱,但還是在對決中占了上風。
可是那時候堂弟爸媽在外面打工,我媽在外面打工一段時間之後看我可憐就在家裡照顧我了。
所以即便是我赢了,還是感受不到一絲快樂。
這樣的堂弟也不是沒有赢過。
我記得很早之前,久到我已經不記得是哪一年了。
我爸放假回家的時候給我買了兩個玩具槍,是我很喜歡的那種,卻被堂弟的媽媽拿去給他了。
他把玩具槍砸壞看裡面的零件,弄壞一個之後還砸了另一個。
我很生氣,可能就是因為這件事跟他起了沖突。
第一次打架打輸了,我回家給我爸說了之後,本想他能站在我這一邊,可是我爸扇了我一巴掌。
他說:“打輸了還好意思說?”
于是第二次打架的時候我用了全力,然後打赢了。
我很高興得回家給我爸說。
可是預想之中的誇獎并沒有出現,我爸又扇了我一巴掌。
我問:“為什麼?”
我爸說:“那是你弟,你欺負他算什麼本事?”
後來我花了好長時間才想明白,不管我打沒打赢,其實都不妨礙我爸打我。
因為在農村就是這樣,生孩子更重要的是要堵住街坊鄰居的嘴。
至于一個孩子,沒有成人,沒有結婚之前是不被當成是人的。
所以孩子想的是什麼,有沒有感受到痛苦都不重要。
其實我想問的是,要是養兒就是為了防老,那幹脆就直接買養老保險算了,為什麼還要大費周章呢?
後來的後來,我才想明白,其實這是擁有權力的好機會。
生一個孩子,在他或者她長成人之前,養育就變成了莫大的恩情,需要用一輩子甚至生命來償還,打罵都是孩子支付的利息罷了。
隐私更是不存在的。
正如那句話說的:“你都是我的,還藏着掖着幹什麼?”
孩子不是人,而是父母的所有物。
我有點害怕這種思想,其實我感覺我沒有錯,我隻是想當一個正常人。
好像又扯遠了,既然标題是玩伴,接下來還是繼續介紹好了。
我的第二個最熟悉的玩伴是我鄰居家的小孩。
其實他跟我一樣大,隻比我小幾個月,但是輩分比我小得多,後來雙方家長看孩子一樣大,也就不管什麼輩分了,隻以平輩相稱。
我其實跟他已經不太熟悉了,因為我們相處的時間其實少得可憐。
小時候我們一起在田間小路奔跑,玩捉迷藏,把啤酒蓋砸平打着玩,爬上樹摘杏子和桑葚。
這些日子好像都已經很久遠了。
久遠到我現在想起來好像就像是在走馬燈一樣。
二年級的時候我轉學了,聯系慢慢就少了,之前想着一輩子都要當好朋友的,現在因為生活也漸行漸遠。
可是畢竟住得這麼近,要是想聯系實在是太方便了。
大學畢業之後我看見他也去當兵了。
剛開始還不适應環境,跟家裡人打電話的時候好像還哭了出來,現在應該好多了。
我們這個巷子裡面還有一個比我小好幾歲,大概三四歲的一個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