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從上高中之後就不再吝啬于表達自己對于女生的好感,因為初中的時候發生了幾件事讓我感覺那種含蓄的感情不是我的本性。
我總是喜歡誰就直接說,但是在校園裡面愛情是沒有土壤的,甚至隻能在隐蔽的角落裡面開花。
跟SSY好的那個女生我也很喜歡。
不是因為她跟我有什麼交集,隻是簡單的見色起意。
當時我的女同桌最好的朋友就是那個女生。
她的英語成績很好,但不是最好,作文也很好,還在校報上面發表過。
那時候我的一個舍友也喜歡她。
她喜歡我舍友的臉,但是喜歡我的聲音。
她經常說要是有一個人能有我舍友的臉,加上我的聲音就好了。
但其實我知道她隻是喜歡多個同學一起追求她。
于是我隻是表達了自己的好感,并沒有進一步動作。
我記得我曾經留過一份校報,上面有她的作文。
我為了跟舍友開玩笑,把那一小塊剪下來貼在宿舍牆上。
她也知道了,好像很為難,也不怎麼跟我說話了。
後來有人送了她一份禮物,但上面沒寫具體的名字,隻有縮寫,縮寫還跟我的很像。
于是她問是不是我送的。
我很誠實說不是,她還問我縮寫,我說真的不是我送的。
後來聽同學說,她跟SSY好了之後發展很快,有肌膚之親了。
啊,我當時是什麼感受呢。
好像沒有什麼感受吧。
畢竟我跟她沒有在一起,她也不需要為了一個陌生人守貞。
現代人就是這樣,隻要能承擔起做一件事的責任就完全可以做了。
我與SSY的事情大概就是這樣。
故事到這裡就開始悲劇起來了,因為我三年級開始就養成的習慣使我好像變成了一塊爛肉,什麼蛆蟲和蒼蠅都來找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