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也想過自己這麼做是為了什麼,可能就是想找一個聊天的對象吧。
不見面,也不打視頻,就是聊天,分享日常。
于是我就開始了自己的賞賜。
我記得第一次網戀的對象是個很小的女生。
我倆是打遊戲認識的,我那天玩了呂布,她玩的是貂蟬。
我就在對局的時候說很多騷話,然後遊戲結束之後就加上她了。
加上之後我就給她買皮膚,買眼影,到後面她習慣我付款了,充電器和零食也是我來買。
但是我知道這種關系是很變态的。
她給我買的禮物還是我要來的,因為我接受不了隻有我一個人付出。
那是一個領帶,很便宜的,22塊錢包郵。
但畢竟是一個禮物,于是我繼續欺騙自己,沉積在網絡世界裡面。
再後來我談了很多次網戀,都是我給對方花錢,可是對方很少給我花錢。
我好像在用一個付費聊天軟件。
隻有繼續付費我們之間才能聊下去。
直到最近,我還是喜歡這樣。
我反省了,感覺自己這樣實在是太變态了。
那些我舍不得用的東西,隻要是給别人買的,我都能買單。
我想象着我的“朋友”收到這些禮物的欣喜,但是我知道這些“朋友”沒有把我當朋友。
我其實是想買給自己的,現實中實在是沒有多少人關注我,所以我已經開始抽離開了。
我給别人買,其實是想着也有人這樣對我。
但是我做出了完全相反的決定。
我應該給自己花錢,我掙錢也不容易,我應該給自己花錢。
那個我很喜歡的印章,我應該自己留着。
那個我很喜歡的球拍,我應該自己留着,自己留着的話也不會被她扔了。
那個我很喜歡的品牌的鋼筆,其實我自己也想要,但是我給别人買了一個又一個,我就是沒給自己買。
我後來反思,覺得我可能是不喜歡自己,可能覺得我不配用那些東西。
可是一個人怎麼能不愛自己呢?
這實在是太奇怪了。
于是我決定愛自己。
我想給自己買東西,我的錢以後先給自己花。
我不再假裝有很多朋友,那些吸走我精神的虛假朋友,我不再承認了。
我不再是那個期待萬國來朝,然後大肆賞賜的天朝上國了。
我是一個人,一個很簡單的人,我想過好我的生活。
我很早之前就應該懂這個道理的,但是現在懂好像也不遲。
我不再給别人買禮物,不再借錢給不會還錢的人,我的錢好像一下就多出來了。
躺在我的賬戶上,看着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