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這第一個疑點——
看着案卷上最後落款龍飛鳳舞的署名和印章,趙霁追問趙謙:“你剛才說你喝醉了,意識不清醒時簽的字?”
趙謙:“回陛下,是。”
看字雖說是龍飛鳳舞,但喝醉酒的人寫出來的字都是要上天的,趙謙說他已經到了意識不清醒的地步。一個人怎麼可能在意識不清醒的時候,蓋章還不往遵循文書規例子,找到簽名落款的最下方,和最後一個字平齊的地方,如此準确地蓋章?
這簽字和蓋章都并非一個醉酒的人能夠做到的。說明要麼趙謙在撒謊,他是在清醒的時候簽字蓋章。要麼這簽字和蓋章都非趙謙所為。
這便是其漏洞之一。
接着,趙霁把案卷翻轉在賀祁偉面前展示了一下:“這是你寫的?”
賀祁偉之看了一眼,慌亂中沒看全,但憑借着目光能掃到的那幾個字看,确确實實是他親筆所寫。
“……是臣的字迹,可這确實不是臣所寫的。求皇上明鑒!”老頭也着實可憐,兢兢業業大半輩子,窩在開封佛系等退休呢,結果臨退休之前鍋從天降。【陛下明鑒】這四個字他今天一天都快說得不認識這四個字了。
明鑒明鑒,其實也就隻說說罷了。但世界上又有幾個人能做到每個案子都能準确判斷出誰對誰錯?
趙霁把目光轉到案卷之上,這案卷書寫整齊,行文規範。細細每個字每行扣去,不難發現在卷首被蹭上了一個極淡極小的墨水印,第二行一個字寫彎鈎這一筆的時候有些稍微出格。
兩處乍看之下根本甚至都算不上問題。但賀祁偉是個連跪下都要拽平衣服的強迫症呀。
一個強迫症會允許自己的案卷上出現墨點?會寫字出格?
趙霁以前認識的那個強迫症,可是看文案看到字體不認變形的生僻字都會抓狂的主。
就算這兩點不足以證明賀祁偉平日的書寫習慣,那看賀祁偉其他的案卷,對比之後,應該也會有答案。想到這點,趙霁交代下去“你去開封府,把賀祁偉上任以來所有的文書都給朕找來,速度要快。”
賀祁偉聽到趙霁這命令,心裡大呼‘完了。’
那案卷确實非他所寫,但那字迹卻偏偏又真的是他的字迹。如果陛下真的差人搬來卷宗核對字迹,他字迹人證物證俱在,就真的是百口莫辯了。
實際上,這一會兒工夫,甚至就連賀祁偉字迹都開始懷疑會不會是他犯了什麼癔症,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況下犯下了這些罪行?
受害者指認是他指揮衙役毆打她,衙役指認六日前是他親口下令刑.訊那崔董氏,府尹趙郡王說他醉得迷迷糊糊之間看到是他賀祁偉找到趙郡王,把筆塞到了郡王手裡讓郡王署的名。甚至就連那案卷都絕對是他本人的字迹。
人一旦懷疑自己是不是人格分裂精神病了,那距離他承認并不屬于他罪行的時刻也就不遠了。
很快,成堆的案卷被三個小太監抱了進來。
趙霁快步迎過去,從三個人手裡随手抽出一個,快速辨認之後把案卷放下,又去拿另外一個。
不多時,趙霁把這三個人抱的所有案卷都挨個看了一遍。終于确認,賀祁偉是個貨真價實的強迫症無疑。他所有的案卷都一闆一眼一絲不苟,仔細讀來,甚至連用語遣詞都有固定的格式。整整三堆案卷,沒有一份案卷有出格或者墨點的問題。
“這案卷确實非他所寫。”趙霁長舒一口氣。
也存在另外一種可能,就是趙謙用這種明顯的話語和行為上的沖突洗脫嫌疑,賀祁偉故意違背他強迫症的習慣,寫字出格滴上墨點來洗脫嫌疑。
科學不會說謊,可人為制造的物證卻存在套中套中套的可能。
但這種可能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這計謀成功的基礎就是必須要有人能夠發現這些錯誤。或許趙謙的錯誤一般人能夠看出來。但在‘心理’這兩個詞都還沒成型的古代,鬼知道強迫症到底算是個什麼毛病!
更不要說有人能夠發現賀祁偉的強迫症,并根據賀祁偉的強迫症來判斷這東西可能不是他本人寫的,再去找他以前的案卷搬過來對比。
這種‘我能洗脫嫌疑,全靠對手智商高,能夠發現盲點’的洗罪方式,相當于把決定權完全交到對方手裡。除非知根知底,堅信以對方的智商一定能發現。否則沒人會用這種方式豪賭。
何賀祁偉都開始給自己洗腦那些都是自己寫的了。
結果在這關頭,皇上竟然親口說不是他所寫?
賀祁偉老淚縱橫,變成了人類的本質,複讀機:“皇上聖明!”
趙霁把案卷丢到賀祁偉的懷裡:“你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