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夜深,彩把身上涼氣避過,将手搓暖和才上床睡覺。等到二人合眼再睜開眼,天色已經大亮。蔓蔓打了個哈欠,看見彩在穿衣服,“不多睡一會兒嗎?你放心,我不起床,這個家沒人會趕你走的。”
“不是因為這個,昨天我妹妹撿了個男人安置在我的房間裡。我不放心,得回家看看。”
“啊,你的房間?”
“是啊,看衣服是個有錢的外族人,要不是受傷了,才不給他住家裡呢。外族人肯定不知道規矩,别人家的男人是不能在家留一天的,哪怕他住的不是我妹的房間,我也得叫他出門躺着。”
“出門躺着,他傷得很嚴重嗎?那你把他趕出去,不怕他有個好歹嗎?”
“皮肉傷,是有點深,但我妹用藥止住血了,而且沒傷到骨頭,隻要後面不發熱,慢慢好起來以後一樣地走路。”彩又用手給蔓蔓比劃了一下大概傷口。
蔓蔓看後嘶了一聲。那還挺長的傷口,趕得上人剖宮産的刀口長了。這個年代沒有絲線縫合,全靠人自愈。這麼長的口子,下地一站肯定很疼吧,隻盼男主自求多福了。
“别害怕蔓蔓,那種傷口對打獵人來說不算什麼,更何況我妹妹還搭上不少止血的好藥呢。我本不想把人帶家裡來,帶個不認識的外族人回家藏起來,太危險了,叫什麼事情啊。但我妹覺得這人穿得很體面,以後能拿一大筆藥錢回來,就留下了。但也不能成日成宿地宿在我房間裡面,我衣服穿好了,這就準備走了。今天太陽不錯,我幹脆把他背到我家院子裡樹下坐着吧,也方便我幹活。”
所以,這是不是什麼老套的救命之恩,暗生情愫的戲碼,而是一開始就算明碼标價的有償醫療?我本以為我不是戀愛腦,結果思維沒跟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