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擁有了一個女兒,張琴的臉上再度綻開了笑容,但她并沒有把這個女兒當做一個全新的孩子來愛護,而是當做了大女兒的替身,她抱着這個新生的小女兒,喊着大女兒的名字“玫玫”,一喊就是七年。
由于江州人有把未出嫁的女兒喊作“妹妹”的習慣,江州口音下“妹”和“玫”的發音又很相似,導緻盛博瀚并沒有聽出問題,甚至覺得那會兒妻子喊大女兒“玫玫”,喊的也不是大女兒的名字,而是江州人慣用的昵稱“妹妹”。
對于走失的大女兒,做父親的自然痛心,但對于小女兒,他也一樣愛護,張琴又把小女兒當做了大女兒的替身,隻管對她千般寵愛,詩雲就這麼在雙方的嬌疼下長大,童年無憂無慮,可以說是在蜜罐子裡度過的。
這樣的幸福生活一直持續到她七歲那一年。
詩雲七歲那年,走失了八年的盛如玫有了消息,當年她被張琴落在大街上後的确被人拐賣了,被賣到了谷州的一個山區裡,當地一戶農家買下的,為了給自己的智障兒子當童養媳。
盛如玫走失時已經開始記事,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不是這些心眼蔫壞的農民,哭鬧過幾回,被狠狠打過之後乖了,但心裡一直存着逃跑的念頭,終于在12歲那年,一對商人父子進山采購,她找到機會向那對父子求救,這才逃出生天,被救離了山村。
這件事在當時造成了不小的影響,詩雲永遠記得那天晚上,她吃完晚飯,被母親抱着坐在膝蓋上看電視,看到一條轉播的新聞,母親忽然情緒大變,激動地從沙發上站起來,連她被摔落在地都不顧,喜極而泣地給父親打電話。
血緣親情真的很神奇,當時的盛如玫在山村待了八年,被生活的苦難折磨得又黑又瘦,外貌上一點也看不出父母的影子,但張琴就是在電視鏡頭前看到她的第一眼時就确定了,這是她走失的大女兒。
經過親子鑒定确認無誤,盛如玫回到了闊别八年的家中,而詩雲也第一次見到了她的親生姐姐。
為了不刺激到妻子,小女兒出生之後,全家人就沒有再提起過當年走失的大女兒,張琴把小女兒當成大女兒養,自然也不會去細想這個問題,所以詩雲長到7歲,是完全不知道她還有這麼個姐姐的。
面對全家人抱着黑瘦小女孩痛哭的場面,她感到一陣疑惑,不知道長輩們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盛博瀚讓她叫姐姐,她也順着叫了,隻是心裡還是沒有實感,暈暈乎乎的。
但從此之後,張琴對她的态度就變了。
或許是為了補償大女兒那些年月的失去,又或許是大女兒被找回,她的精神終于清醒了,明白了小女兒不是大女兒的替身,她對詩雲的态度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得冷淡起來,把滿腔關愛放到了大女兒的身上,比之前七年對詩雲的呵護還要更加溺愛,仿佛要把這些年錯過的愛都彌補回來。
小孩子最能體會到大人的态度改變,詩雲自然察覺到了母親的轉變,發現媽媽的愛正在被陌生的姐姐搶走,她開始任性哭鬧,想就此把母親的注意力重新拉回來,但母親回應給她的永遠隻有一次又一次的漠視和不耐煩。
終于有一次,母親給姐姐削蘋果,噓寒問暖,而她孤零零地坐在一邊看着,内心積郁的痛苦不滿爆發,上前打翻了母親遞給姐姐的蘋果,被母親反手甩了一耳光之後,她才徹底絕望。
那個時候,她跪坐在地上,臉頰是火辣辣的疼痛,手心也在打翻蘋果時被水果刀劃傷了,破皮出着血。但張琴卻毫無所覺,隻哄着被吓到的大女兒,她怔怔地看了很久,直到劉嫂過來把她從地上扶起,發現她手上的傷口給她止血擦藥,張琴都沒有轉過頭來看她一眼。
盛博瀚得知此事後和張琴談了很久,之後張琴收斂了一點,沒有那麼過分地漠視詩雲了,也給她道了歉,但對大女兒的偏愛還在繼續。
不過詩雲已經明白了自己和姐姐在母親心中的份量孰輕孰重,知道無論自己怎麼做,媽媽的愛都回不來了,不再像之前那樣哭鬧,開始變得沉默起來。
……
“小姐,到了。”
司機的聲音讓詩雲回過神,她朝外看了一眼,新京中學的校門标語赫然在目,就下了車,謝絕司機的幫助,一個人拎着行李箱走進校門,根據入口處的指示牌來到布告欄前,查看自己的班級宿舍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