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已經那麼做過了,還不止一次,再做幾次,十次,百次,有什麼分别?
想到這裡,張亦可不寒而栗。
這和逼人适應犯罪,又有什麼區别?
可張亦可還來不及害怕。
因為她發現了另一個馴化的過程。
那是更恐怖的。
那個過程,或許可以稱為逼迫人适應這裡最大的原因。
——死亡,與死亡時要經曆的痛苦。
上一世死亡時,張亦可甚至回憶起了自己在現實世界經曆過的印象最深的幾個痛苦經曆,還有她落水之後的難以忍受。
但凡是讓她不舒服的,她全都被迫回憶了一遍。
可這裡的一輩子很多,滿打滿算也隻有十二個月。
每一次死亡,都要再重曆上一世的痛苦。
毫無疑問,成為霸淩者、去傷害别人這件事,絕對能成為一些人内疚自責的緣由,即便他們知道那不是他們主觀所緻。
可若是被霸淩的人死了呢?
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那是一場名為“強回收”的行動。
在他們的視角,他們就是霸.淩了一個人,而這個人在之後,死了——這是必然的事情,經曆了霸.淩,就一定會受傷,受傷了就成為殘次品,殘次品一定會被回收……而回收,就意味着死亡。
在這種情況下,那些被迫成為霸.淩者的人,還可以心安理得嗎?
張亦可想,大概率是不會的。因為她做不到,她沒辦法在背負了一個人的命以後,還能夠像是沒事人一樣無所謂。
所以,這種痛苦會一直伴随着她,直到她死亡。
但在這裡,死亡并不是解脫。
那是一種刑罰,一種恐怖森寒的刑罰。
它會讓這個人回憶那一幕,讓這個人的身體重新擁有那段時間的感知體驗,和所有情緒。
死亡也會因此變得更加難以忍受。
但這還不夠,因為在這裡的人的一生,實在太短了。
可大抵在這裡的人的每一生,都要被迫着去做那樣的事情。
如此,到了他死亡的那一天,就是痛苦之上疊加痛苦。
無數的痛苦将他淹沒、包圍。
他經曆着一次比一次更難捱的死亡。
然後在下一次死亡時,這次的死亡經曆,也變成一種痛苦。
無窮無盡,無止無息。
如果想要改變,讓自己的情況變得好些,大概就隻有兩種選擇。
适應痛苦,告訴自己那不算痛苦,讓自己從心裡認可自己的行為,不為此而痛苦。
或者,延長自己的生命,讓自己的每一世,都能夠堅持滿一年,然後晚一點死亡,這樣就可以晚一些經曆。
但這樣一來,大概自己就必須要像孟饒和任意她們一樣,遵從這裡的規則,對自己的學生或者孩子——那個一般情況下在她們面前沒有抵抗能力的人,執行強回收行動。
于是又因此痛苦,然後慢慢的,開始更多地催着自己适應第一種選擇。
循環往複,前後相扣。
這兩種選擇,不論哪種,都是在催生人變得麻木的思想,加快人逼着自己适應這裡的速度。
張亦可突然想起自己上次死亡時,對任意和張靜敏問出口的那句:“你們會因為今天殺了我而痛苦嗎?”
現在想想,大抵是不會的。
她們應該算是拿回了自己名字的那類人,大概早就已經麻木了,怎麼會痛苦?
自己問的那句話,不過就是一句廢話,對她們造成不了任何影響。
張亦可一時說不出誰更可悲。
是自己,還是她們?
張亦可說不出來。
“怎麼這麼安靜?”張亦可沉浸在自己思緒中許久,耳邊突然響起一道聲音,她聲音裡面隐藏着一絲擔心,聽上去還有些熟悉,“你怎麼一動不動的?”
張亦可一時無措,本能選擇放棄對自己軀體的支配權,把自己不多的注意力更多地凝聚在視覺和聽覺上。
她感到自己手臂被舉起,被人拉着手來回晃動胳膊。
那人的動作一點也不輕柔,扯得張亦可生疼。
可她現在對那些做不出一點反應,因為她發現,現在在她身邊的人,就是第一個對她執行強回收行動的、她上一世的第三位母親。
錢玉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