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旺立刻帶着人去顧家搜檢,從顧玲珑的閨房以及孟虎所住的下人房裡,搜出了冬香供述的所有東西。全都帶回衙門,擺在公堂上做為證據。
顧太太一看到那雙襪子和荷包,頓時兩眼一翻,暈了過去。她怎麼可能認不出自己女兒的針線活兒?此時不暈,更待何時!
顧開誠還有些不願相信,直到陳旺将那些信件拿給他看過,頓時氣得腦袋一陣陣發暈。
也許他認不出女兒的針線活兒,但他認得女兒的字迹啊!
“你、你……”顧開誠用顫抖的手,指向顧玲珑,未盡的話語全都化做陣陣怒火,在胸口激烈地燃燒着。
孟虎見到這麼多東西,心知事情敗露,還在試圖狡辯:“不關小姐的事,這些都是我偷來的……”
縣令大人重重一拍驚堂木,孟虎還沒如何,冬香卻被吓了一大跳。她生怕大人會認為她在撒謊,忙道:“孟虎是男仆,不能常常進後院,會惹人懷疑,隻能隔三岔五進來一回。其他時間,都是我在中間兩頭傳話遞東西。”
“冬香!你不顧念自己,也該想想你的家人!”孟虎目眦欲裂,眼神十分駭人,看起來仿佛想要活吃了冬香。
冬香被吓住了,趕緊挪動膝蓋,跪得離他遠了些。
“肅靜,肅靜!”縣令再次拍了拍驚堂木,扔出一隻簽,吩咐道,“再打他十棍。”
十闆子下去,孟虎再次暈了。
這下沒人擾亂公堂,公然威脅證人了,縣令将陳旺遞過來的兩人來往的信件翻了一遍,然後看向冬香,語氣嚴肅:“你繼續說。孟虎識字?”
“禀大人,他識字的。”冬香點點頭,慢慢說起來。
原來孟虎以前住在鄉下,他爹娘還在時,曾送他去村學讀了兩年書,所以頗認得幾個字。隻是讀書是一件很費銀子的事,讀得越久,所花的錢也就越多。恰好那年他爹娘齊齊生病,為了請醫開藥,把家中的積蓄花得精光。
即便如此,兩人的病也沒能治好,一起沒了。為了安葬爹娘,他把心一橫,自賣為奴,被顧家買下。他用這筆銀子給爹娘辦好了身後事,之後便一心在顧家當差。
正因為他讀過兩年村學,所以在氣質上迥然于其他的下人。又因為他小時候在村裡長大,會幹農活,會駕牛車,還練出了一副結實的身材。所以,後來才會被顧玲珑看在眼裡。
等兩人發展到寫信時,有一些字他不認識,還是顧玲珑教他的。他十分好學,用顧玲珑賞賜的筆墨紙硯,日夜苦練,如今已經能寫得一筆好字了。
安嘉樂旁聽到這裡,總算明白在原劇情裡,為何後來孟虎能輕松模仿原身,頂替做官了。
他有這樣的心性,又肯下苦功夫。等顧玲珑嫁進安家,拿到了安嘉樂的筆迹,再讓他模仿練習,時間一久,哪有不成功的?
案子審到這裡,基本上已經十分明了,人證物證都很充分。隻是,顧玲珑死活不肯承認自己指使了孟虎去幹壞事。而孟虎沒暈之前,也一口咬定和旁人無關。
關于這件事,冬香也不知情,她隻知道昨晚小姐雖然在家,卻一直穿着外出的衣服,仿佛在等待什麼似的。
安嘉樂想起了原劇情。
在原劇情裡,這件事情是孟虎想出來的法子,不過他并不是有勇無謀的人,動手前曾跟顧玲珑商量過。顧玲珑既不支持,也不勸阻。因此,孟虎才下了狠心,決定出手。
案子審完,孟虎因蓄意傷人被判入獄三年。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表明顧玲珑也參與其中,但她跟自家車夫的事也爆光了,名聲全毀。
有時候,活着未必比死了更幸福。
八卦的風來得又快又急,加上安永興讓人在其中添了把火,不出兩日,滿城人都知道了顧家的醜事。
這時候的人們還沒有被替身文學浸染,都覺得很新鮮,傳得沸沸揚揚。又恥于顧玲珑的品性,因此連帶着顧家的生意也不好做了。
生意人最重要的就是口碑。養出這樣的女兒,人們都覺得晦氣,誰還會光顧你家的鋪子?
迫于無奈,顧家的鋪子不斷地關閉歇業。顧太太沒臉出門見人,她的兩個兒媳婦也天天在家裡大吵大鬧。實在沒辦法,一家人隻好商量着搬到外地去。
顧家舉家搬遷的這一天,安永興在後面遠遠地跟着。直到那群人出了城,走得遠了,他才轉身回來。
這天正好縣學休假,安嘉樂在家,安永興高高興興地走來告訴兒子這個喜訊。
“樂哥兒,大喜事啊!顧家那一家子都走了,往後我們再也見不到他們了。這樣的瘟神,越早走越好,走得越遠越好!”
安嘉樂驚喜道:“是嗎?那可太好了!”
“聽說要搬到顧太太的娘家那邊去,顧太太是遠嫁,娘家遠在千裡之外。這下子,他們應該再也克不到我們了。”
安嘉樂輕輕呼出一口氣,等送走父親,安嘉樂在書桌前坐下來,問小六:“現在女主走了,想來以後我和她再也沒有碰面的機會,我是不是已經擺脫了冤種命運?”
小六:“還沒,女主還未嫁人,男主隻需坐牢三年就能被放出來了。”
“哦,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