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開大銀幕,直播了一條新聞,中京法院門口,各路記者正在争相報道趙富邦供出一長摞名單以換取減刑的突發新聞。記者們喋喋不休,興奮莫名,但誰也說不出名單有多長,上面都有誰。
海涵關了直播,對在場衆人說,“抱歉,我剛剛收到這份名單,出于案情保密需要,和個人隐私權,我不能向在座各位透露具體名單,但被舉報人員牽連到合作協議中長捷不能涉及違法行業這一項規定,我不得不建議今日的簽字暫停,等與本協議有關人員查證結果出來後再另行決定。”
我皺眉,怎麼這麼巧?長捷内部的人員被舉報的可能性比較小,這應該是和長捷合作的沈氏那裡有人被趙富邦供出來了,會是誰?沈閱嗎?
沈夢聽到海涵這句話以後第一個反應就是轉頭看我,一臉懷疑是我在後面搞鬼,我對他攤手,這事我也才聽說,趙富邦要不要招供,什麼時候招,我怎麼會知道?他轉頭看向海涵,“請問你這話的意思是長捷做了什麼違法的事嗎?”
“我隻能說不是長捷内部的問題,其餘細節,恕我不能透露。”海涵答複。
我埋頭在合同上簽上我的名字,一邊遞給秘書繼續下傳,一邊說,“合作協議隻是規定長捷能做不能做,對長捷的合作方并沒有約束能力,如果不是長捷本身的問題,我看沒有暫停解約的理由。”
海涵态度強勢,“寂先生這樣的說法并非完全正确,合作協議是對長捷合作方沒有約束能力,但根據協議,如果是合作方被控違法,長捷必須暫停與該合作方的合作項目,如果合作方被證實違法,長捷則必須立即取消此類合作。另外,如果是長捷員工的家屬或者未來家屬參與違法活動,該員工也應做出相應處理,并不是一句與本人無關就可以推卸責任。”
我無言以對,轉頭看着迄今一言未發的林翦璃,“小林先生,你是麥威全權代表,這事你發個話吧。我已與長捷無關,希望能盡快将解約事宜處理完畢。”
林翦璃這才張開金口,“這事有兩個解決方法,鑒于在寂先生領導長捷期間長捷的表現,麥威對寂先生投信任票,如果寂先生同意回董事局監控長捷并對長捷的行為負責的話,解約儀式照舊。還有一個方案,現任董事兼總裁沈先生同意立即取消與被控合作方的合作協議,當然也包括潛在家屬,那麼解約儀式也可以進行。”
哦咔,這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