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孟烶已經死了。”他一句話把我堵死。
不讓我主動,你又不會主動,又陪我住一棟樓,這是啥意思?保持長期分租房客關系?我不需要房客。
“沒事了嗎?沒事我要回房了。”他很禮貌地征詢我的意見。
有事,怎麼會沒事,“你就不能陪我多坐一會?”臉皮要厚實,智力要底下,心志要堅強,不能就這麼輕易地被他氣跑了,我給自己打氣。
“可以,你要坐多久?”他一臉正經地問我,“應酬是件很勞心的事,我需要休息。”
呃,這說的應酬是指公司,還是指我啊?貌似如果我真關心他的話,不應該影響他休息?“從明天起,我可以分擔一半你的工作量。”我一臉誠懇。夏普威回長捷一天了,他不可能不知道。
“哼。”他冷冷地笑,“行啊,明天的日程你讓秘書重新安排吧。”
這是真高興吧?人要傻,沒心沒肺,一切往好的地方想,一定要做一個名符其實的250,我一臉榮幸地伸出手,“能為你分憂,真是我的榮幸,握個手吧,合作愉快。”
他一臉驚奇地看着我,拒絕合作,“對不起,我手髒。”
踩吧,踩吧,我又不是沒被人踩過,隻要你高興就好,“那好,不耽擱你休息了,明天見,”看他起身走,又殷勤地提醒他,“記得把手洗幹淨啊。”我可愛的娃。
然後就癱在那裡,頭埋在手心裡,我是鴕鳥,不想看的都看不見。
讓我崩潰一會兒。
花園裡靜悄悄,沒人來打擾。
坐了一陣,我也站起來離開,可惜了這良辰美景。
躺在黑暗中,我翻開沈孟烶那張照片和過往寥寥無幾的對話,發了陣呆,回頭又看了眼林翦璃的對話記錄,給自己找個借口,是你說要堅持的,不是我真傻。
第二日天擦亮我就起來了,走出小樓,竟然看到沈夢坐在那輛超跑裡沒走,早餐桌上沒看到他,還以為他早走了,這是在等我嗎?我猶豫了一下,走過去,坐進他車裡。他正埋頭回話,沒開車,也沒理我。我很安靜地等着。他擡頭,好像才看到我,“我今天不去公司。”
“啊,那你到哪裡放我下來吧。”我急忙說。
“不順路。”他很直接地拒絕。
“哦。”我尚且猶豫是該繼續厚着臉皮蹭下去,還是乖乖下車不要自找沒趣。
“我看你還是直接去公司吧,有人找了你三天了。”他的臉色好像不是很高興。
“是誰?”這麼大早就在長捷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