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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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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黯然搖頭,又怕老人家聽不得血腥事,就簡短答道,“開了些止痛的藥方,想來是治不好了。”

劉玉碧一下愣住,“真是作孽哦,往後這一家子可怎麼辦啊...”

趙子瞻帶着崔仙芝出現在小院時,早已雨過天晴,院中雨迹也被晾幹了,一張四方桌擺在了剛抽芽的葡萄架下,婆媳兩人張羅着擺好了碗,倒好了茶。

茶不名貴,是市井鋪子裡常見的七寶擂茶,放了芝麻、花生、核桃、桂圓各色物事混着茶末煮出來的,吃着讓人滿口生津。

許芸端來一屜屜熱氣騰騰的筍肉饅頭、釀桂花蜜糕、鹵醬牛肉、金絲肚羹、麻腐雞皮,她一扭頭,就看見崔知縣系在木架上的一大塊肉,忙朝大兒子使眼色。

崔知縣是去年才調任富陽的,在這邊沒有親眷,大郎敬慕他,就時不時請來家中喝茶,說起來也挺熟了,但人家每回都要帶着禮物上門,她哪好意思次次都收。

趙子瞻假裝沒看到母親的暗示,熟練地把羊肉提進了竈房。

崔官人正直清廉,絕不肯占别人一文錢便宜,大家都這麼熟了,不必再虛頭巴腦的推來推去啊。

他狼吞虎咽伴着茶吃了很多點心,打了個飽嗝後放下碗,随意抹了抹嘴角,起身取過放在一旁的卷宗念起來,

“政和五年一月初八,富陽縣清水巷人氏王阿四,借雲陽酒樓掌櫃薛壽銅錢兩貫,約定月息三分半,借期一個月,立字為據。

二月十四,薛壽第一趟拿借條上門讨債,王阿四堅稱已在二月初七還清了債務,說本想當着全家的面燒毀借條,可借條在回來的路上丢了。

二月十五,二月十七....三月初六,也就是昨天傍晚,薛壽帶人上門,打傷王阿四一條腿...”

按大宋刑法,根據案件的輕重難易程度,知縣審理一個案件的期效,在十天至四十天之間。

但具體執行因人而異,比如,以前那位知縣的案卷堆積如山,有的偷竊案三年還沒審完,要想快點結案,隻能花錢去催。

但崔官人十分勤政,通常三五天就能審理完一個案子。

他念完後,想到昨晚那個來報案的瘦弱婦人,到底心有不忍,又補充了一句,

“官人,下官帶人巡邏時,曾聽過幾句關于王阿四的事,他在造紙坊負責搬運,力氣大,老實,平日從不惹事。”

崔仙芝警告地看了他一眼,轉頭看向一旁吃得極其優雅的趙家二郎,溫聲道,

“時明,這案子你怎麼看?”

說來也怪,他在汴京時,見過百官争相巴結的梁隐相,見過八面威風的童太尉,跟蔡相公在朝堂上吵過,也曾直言勸谏過官家,卻從未從他們任何一個人身上——

感受過跟趙二郎一樣的吸引力。

一種他一靠近,就忍不住心生信賴誠服的吸引力,仿佛這個芝蘭玉樹的少年,内裡有着某種攝人心魄的力量。

當然,他也留意到以前的趙二郎,隻是一個拘謹膽怯的尋常少年,所有的變化,都是從對方高燒一場改了名字開始的,想來,這就是民間說的“大病一場使人開靈竅”?

李世民飛快掏出棉帕子,仔細擦了擦嘴角站起身,迎着崔仙芝飽含探究的目光,微笑着問了一句,

“崔官人,不知學生的言論,是否會影響衙門的決斷?”

宗親見官不必自稱“小人”,以他現在的年紀,自稱一聲學生也是可以的。

崔仙芝沒料到他如此謹慎,竟難得的開了句玩笑,

“無妨,兼聽則明嘛。但我是屬牛的,天生倔強。”

趙子瞻忙附和着鼓勵弟弟,“是啊二郎,這又不是公堂上,你有什麼想法也說說看,崔官人自有乾坤定奪。”

李世民俯身行了個禮,擡起頭來,

“那好,學生就鬥膽一答。現在薛壽手裡拿着借條,王阿四也承認這張借條是真的,乍一看,道理全在債主這邊。但學生以為,薛壽也有三個不占理之處。”

崔仙芝放下茶碗,“哦?哪三處?”

“第一,當年王相公想在全國推行青苗法,百官上書反對,說過大宋民間借貸的月息多在一分半至二分。可見,薛壽收的三分半利太高了。”

崔仙芝贊同地點點頭。

李世民繼續道,“第二,我今早去清水巷打聽過,王阿四上有七十老母親,下有病妻幼女,是家中唯一的頂梁柱,全家靠他在造紙坊搬運貨物為生。縱便他真賴了賬,薛壽也無權讓人打斷他一條腿,徹底斷了王家老小的活路。”

崔仙芝本想問問,少年為何笃定王阿四的腿斷了,但他想了想,再次贊許點頭,

“有理,一碼歸一碼,薛壽要債是一案,薛壽帶兇傷人又是一案。”

李世民的神色開始凝重起來,

“至于第三點,雖然隻是個小細節,但它的疑點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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