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見漁出生在齊魯農村某個大隊,她媽是下鄉插隊的知青,未婚先孕有的她,她爸據她媽臨死前所說,也是個知青。
1973年,她爸家裡平反,他在他家人的運作下,抛棄她媽,獨自回城。
離開的時候,她媽還不知道自己懷孕。
等她媽知道自己懷孕的時候,她爸早不知道去哪裡逍遙快活了,寫信不回,打電話也聯系不上,不遠千裡去找人又不太現實,更悲催的是,那會兒正在嚴抓嚴打,生活作風問題管得非常嚴,未婚先孕,就跟在作死邊緣蹦跶沒什麼區别,稍有不慎,就是萬劫不複。
為了不讓自己落入萬劫不複的地徑,她媽果斷給自己肚子裡的孩子找了個接盤俠。
這個接盤俠就是她後來的丈夫。
對方是她下鄉那個大隊,大隊長的小兒子,從她到他們大隊插隊那天起,就對她青睐有加。
她找了個由頭把對方單獨約出來,精心策劃了一場酒後亂性,不僅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還讓對方誤以為她肚子裡的孩子是他的。
那男人是真心喜歡她,婚後,對她予取予求,哪怕她不肯跟他同床,他也毫無怨言,知道她懷孕後,更是把她寵上天。
在那男人的萬般寵愛下,她媽度過了她一生中最享受的幾個月。
臨盆将至,她又給自己策劃了一場“早産”。
剛開始還挺順利的,那男人和他家裡人對她早産的事情毫不懷疑,偏生她懷相不好,難産了。
那男人擔心她和她肚子裡的孩子的安危,第一時間把她送到鎮上的醫院。
到醫院後,孩子倒是順利生下來了,但早産,生下了個足月的孩子,懂的都懂。
因為當時情況緊急,她媽被送去醫院的時候,隊裡好些人跟過去幫忙,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一天時間都不到,這件事情就在大隊裡傳得沸沸揚揚。
那男人和他家裡人的面子裡子全沒了,尤其是那男人。
從前大隊裡的人提到他,都說他是個勤勞能幹還疼媳婦的,出了這檔子事兒後,大隊裡的人再提到他,都說他是烏龜王八。
他家裡人勸他和她媽離婚,再找一個,但他哪怕被欺騙,也還愛着她媽,不願和她媽離婚,隻再像從前那般寵着她媽是不可能的,他開始終日酗酒,不顧她媽的意願和她媽發生關系。
她媽在他們家的日子也從天堂一下落入了地獄,之前幾個月對那男人生出的好感,在那男人第一次和她強行發生關系後,煙消雲散,但要她和那男人離婚,她也沒底氣。
1977年,高考恢複,她媽看到了回城的希望,想要參加高考,那男人知道她要是考上大學,決計不會再回來,就利用他爸的職務之便,阻止她參加高考。
好不容易盼來的回城希望,就這麼破滅了,她媽承受不住打擊,大病了一場。
這一病,就再也沒好。
彌留之際,她媽跟她說了很多,其中就包括她爸的一些事情,她讓她去帝都找她爸,卻沒有告訴她,她爸在帝都的地址,甚至連她爸的名字叫什麼,都沒有告訴她。
她也沒有提醒她,因為她壓根不想去找她爸,也不想知道她爸具體姓甚名誰,隻當這個人不存在。
她媽走的時候,她無悲無喜,可能是年紀還小,不懂什麼是生死離别,也可能是生性涼薄。
對于她媽,她的感情其實挺複雜的。
她媽對于她,應該也是,又愛又恨。
愛她的時候,對她非常好,這也是她出生後,沒被丢掉,甚至是溺死的主要原因,恨她的時候,恨不得親手結果了她,她永遠也忘不了,她掐着她的脖子要她死時那副猙獰扭曲的面孔,那是她第一次體會到窒息的痛苦,也是她離死亡最近的一次。
1978年,改革開放,他們大隊幾個終日遊手好閑的懶漢扒火車去南越讨生活,賺得盆滿缽滿後,衣錦還鄉。
大隊裡很多人見了都眼饞,想學他們扒火車去南越,其中就包括她,那一年,她年僅七歲。
七歲的她對賺大錢還沒什麼概念,隻是為了吃飽飯,聽人說南越遍地是黃金,隻要肯幹,人人都能賺大錢,她就動了心思。
她媽走後,那男人家更容不下她了,平日裡吃不飽,穿不暖就算了,她從出生便是如此,已經習慣了,他們也沒有義務養她,她不能容忍的是,他們家的人動不動就打她,大人打,小孩打,連那男人喝醉了也打她,說都是她毀了他和她媽原本幸福的生活。
她何其無辜,又不能跟一個醉鬼講道理,隻能有多遠躲多遠。
但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躲得過他,也躲不過他家裡人,她有預感,她要是繼續留在那個家裡,下場一定很慘。